先秦儒家“义利观”与现代商业伦理的构建(1)(2)
2016-11-26 01:06
导读:要成功地经营商业,最重要的是确立体现商业经营指导思想的商业经营理念,而商业经营理念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经商赚钱,“见利思
要成功地经营商业,最重要的是确立体现商业经营指导思想的商业经营理念,而商业经营理念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处理好义与利的关系。经商赚钱,“见利思义”则成功,“见利忘义”则失败。春秋战国时期的范蠡“治产业,积居,与时逐”,“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其家富“巨万”的秘诀就在于不贪利,薄利而多销,仅取“什一之利”。白圭经营农副产品,审时度势,以“智、勇、仁、强”的经营之道,讲求商业伦理价值对商业经营的反作用,被后人崇奉为“治生”祖师。明清时期的徽州商业和商人赢得了“无徽不成镇”,中国商界“遍地徽”的美名,其重要特色是“贾而好儒”,他们不管是“先儒后贾”,还是“先贾后儒”,或是“亦贾亦儒”,都强调商贾的儒家道德观,主张“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见利思义”、“见得思义”用义来指导商业经营活动,给百姓带来便利。
先秦儒家“见利思义”的思想,现在来看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它可以促进和完善我国市场 经济 体制,帮助工商 企业 建立正确的商业伦理道德。比如,在商业交易中要处理好交易主体双方的利益关系,注重互利互惠,公平交易。近几年大型连锁超市和专业连锁企业已经成为新的零售业态,其在商业零售领域的地位越来越强大,但是随之出现了厂商关系不平等地现象。由于市场商品严重供过于求,生产厂家急于推销产品,掌握零售终端渠道的大型企业便频频逼迫厂家降价,不但实行代销制,还对厂家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而且长期拖欠货款。这就是见利不思义,没有注重互惠互利原则,是典型的不公平交易。表面看来这些企业获得了利益。但这是建立在损害对方利益之上的,是不可能持久的。天津、福建、北京等城市不断有大型超市由于拖欠货款而倒闭的事实,就是很好的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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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秦兴俊 吕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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