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到底归谁所有(1)
2016-11-24 01:08
导读:其他论文论文,农村土地到底归谁所有(1)应该怎么写,有什么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的这篇文章是一个很好的范例:
[摘 要] 目前,在对农村土地征收或征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
[摘 要] 目前,在对农村土地征收或征用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和虚化造成的。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规定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理论和实际脱节。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应该是农村某一区域或社区内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成员覆盖该区域全体成员的一个集体经济组织。这个区域可大可小,目前以自然村较为合适。这个集体经济组织既有别于村委会,也有别于农村的其他各种经济组织。 [关键词] 农村;农民;集体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权 Abstract:At present, there are lot of problems in the rural land collection and expropriation.
One of the main problems isthe confused land ownership as the relative laws donot have a clear definitionand some of them are even incompatible. The principal part of the rural land ownership should be a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that land is used as their main productive material and the members cover the entry membership in the area. The size of the area can be either big or small; nowadays the natural team division is a better way for the area. And this kind of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should be different from a village committee and the other forms of rural economic organization. Key words: country; farmer; collective land; farmer collectivity; ownership
在谈到农村土地时,我们习惯称其为“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集体”和“土地”三者之间在此已经形成了固定的词语组合关系。在此情况下,人们就产生了一个思维定式: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是,这是它唯一的所有权主体吗?“集体”又是什么?长期以来,理论界对这个“集体”就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由此引发了现实中对农村土地处置和收益分配的大量纠纷。这些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这个“集体”的性质不明、农村土地所有权主体缺位和虚化造成的[1]。只有确定了土地的归属,有可靠保障的所有权才可以进行正确的计算、比较和交换[2]。笔者通过对不同观点的归纳,在现行法律制度的框架下结合现实情况,谈谈对农村土地所有权的认识。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一、三种基本认识
对于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人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其认识也各不相同。基本的认识有三种: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和归农民(或村民)个人所有。
(一)归国家所有
这是从农村土地的终极所有权而言的。事实上,我国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非常少数的特例除外)。说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有部分学者支持,二是长期以来的既成事实。土地到底是国家的,还是农民的?有学者认为,土地的最终权力应当在国家手中,经济发展应当由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国家应当拥有土地的发展权[3]。实际上,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在强制征用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使之成为城市国有土地的时候,农民在是否同意征收、征收补偿标准、征收后农民安置等方面,都没有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权力和能力,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权和有关农村土地的发展权实际掌握在国家手中。尽管没有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国家所有,但事实上对农村土地的处置最终是国家说了算,是各级政府说了算。从建国初期政府将农村土地分给农民,到合作社时期将土地收归集体所有(对于农民的自留地也是想收就收,想给就给),上世纪70年代左右又在农村将大量集体土地划出来建国营农场、林场和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用地等等,再到后来的包干到户、联产承包,事实上都是政府的直接行政行为,都是各级政府在直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