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1)
2017-08-11 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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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小额信贷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了,而小额信贷无疑对
[摘 要]我国小额信贷已有多年的发展历史了,而小额信贷无疑对农民脱贫致富起着重要作用。在其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这一些问题,需要不断完善改革。本文分析了农村小额信贷现存的问题,并给出了有关改善建议。
[关键词]农村小额信贷 可持续发展 农村金融
随着近几年我国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以及央行大力鼓励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信贷,小额度的持续的信贷服务活动在农村金融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05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由此可见,小额信贷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基础。
小额信贷(micro-finance),小额农户贷款的简称。起源于1970 年代的孟加拉国,其创立者是孟加拉吉港大学经济系教授穆哈默德·尤那斯博士,针对消除孟加拉农村绝对贫困的办法的不完善而提出的一种信贷资金支持模式,简称GB(Grameen Bank)模式。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开始,亚洲和拉丁美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借鉴传统民间借贷的一些特点和现代管理经验,根据社会条件及贫困人口的经济和文化特征,在不断摸索和试验的基础上,创造性构建出的适合贫困人口特点的信贷制度和模式。经过20多年的实践,特别是近10年的发展,小额信贷已覆盖几乎整个发展中国家和一些发达国家。比较成功的小额信贷模式包括: 1984年产生的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BRI-Unit)模式,成立于1992年的玻利维亚阳光银行(BancoSol)模式,以及于1984年在拉丁美洲成立的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村庄银行(FINCA-VB)模式等。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手段,已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特别是我国农村小额信贷作为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既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也是农村信用社的一项金融产品创新。我国的小额贷款项目借鉴了“GB 模式”,1994年初由
中国社会科学院率先在河北省易县开始进行小额贷款试验。鉴于不同的国情,不同的扶贫资金来源,不同的资金运作载体,我国的小额贷款实践有着自己独特的特点,同时也暴露出独有的问题。因此在我国农村开展小额信贷仍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挑战,目前我国经营性农村小额贷款的发放以农村信用社为主,所暴露的问题也和农村信用社的体制和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相关性。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一、小额信用贷款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成本与利率水平不匹配
单笔贷款金额小、客户群体庞大、分散的特点使得农村小额贷款的管理成本与利率水平不匹配,影响了其进一步发展。只有收益足以补偿成本时,才能保证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首先,贷后管理成本过高。由于农村小额贷款涉及的农户数量多,单笔数额小,运营费用较高,其经营状况难以掌握,因此加大了银行对贷款使用情况及贷后监管的难度。其次,农村信用社作为发放农村小额贷款的主力军缺乏开展此贷款的动力。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利率政策,一旦利息收入不能抵偿贷款成本,发放贷款的动力也因此丧失,进而影响小额贷款的可持续发展。
(二)行政干预过高
政府的行政干预过高。一些地方政府将小额农贷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一种手段,甚至将其和政绩联系起来,而发放小额农贷的金融机构基本上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虽名为合作金融组织,但实际上是行政性金融机构,产权不明晰,政企未分开,并且主要按行政指令运营。受政府的行政干预,为了支持特色产业的发展,有些贷款的使用选择很难得到农户的认同,脱离实际,劳民伤财,最终导致部分贷款到期未能按时收回而成为坏账。
(三)小额农贷回收率低
小额贷款的回收缺乏可靠的保障机制。一方面,农业生产是高风险,低收入的行业,易受到自然条件、市场和技术等多重风险的影响,甚至遭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多重风险的存在给农民的收入带来了很大的不稳定性,进而会影响到贷款的回收。另一方面,小额贷款的回收依赖于农户通过贷款的使用而产生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