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事考核制度的探究(2)
2017-08-13 01:35
导读:考核制度的这些缺陷,最终都会影响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显而易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一个 系统工程 ,不是任何一个单一的措施所能做到的
考核制度的这些缺陷,最终都会影响到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显而易见,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是一个
系统工程,不是任何一个单一的措施所能做到的。
(一)在“评价方法”上,有定性的评价和定量的评价
一般对业绩的评价易于定量,对素质的评价只能以定性为主;定量评价比较客观、准确,而定性评价的主观性、模糊性比较明显,这就像体育比赛中的“田径标准”和“体操标准”的差别一样。为了解决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问题,一方面应当在对“业绩”和“素质”二者的考量中,侧重于比较能够客观、准确评价的“业绩考核”;另一方面要采用
数学工具来实现“模态转换”,即在“素质”考核中,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以提高其客观、准确性。
(二)考绩与考评必须先分后合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这样可以在业绩评价中一定程度地克服评分者年终笼统凭印象评分所造成的主观性。
(三)增加考绩分在全年考核分中所占比重
月考绩分立足于业绩,年终考评分立足于人员素质,前者较客观,后者较主观。因此考绩分在员工全年考核分中所占比重必须大大高于其素质评分,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评分中的主观成分。
(四)定性的评价方法也多种多样,而且各有利弊,需善加取舍、取长补短、综合使用
大体说来,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细致和准确,但容易失之过宽;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客观公正,但准确性较差;自我评估有利于上级深入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调动员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但也容易失之过宽;下级的评分,虽说比较准确,但一般也有过宽的弊病;同级和协作部门的考评,会造成激烈竞争的局面,从而有助于了解到其他形式的考评所不能提供的情况,但又容易失之过严;外聘权威评价部门的考评,不言而喻,客观公正性虽说较好,然不可避免会有隔帘问诊、隔靴搔痒之弊:总之,没有任何一种考评形式是十全十美的,只能凭借数学工具,通过它们之间的一定比例的互相牵制才能使总的评价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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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中公正评议
工作中较少发生关系的部门之间不搞互评,互相之间有工作关系的部门之间互评时,要针对“关键接口指标”进行评议,而不搞泛泛之评;工作上无接触的部门不参加对公司领导的评议;工作上无接触的领导不参加下级干部的评议;允许评议者在对被评议者或被评议者不了解的情况下注明“不了解”,等等:这些都可以撇去评分中的一些水分和泡沫,增加评分的严谨性和客观性。
(六)建立涵盖全面、要求准确的岗位责任制,使评议有标准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