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平分配实现的微观基础(1)(2)
2017-08-13 06:45
导读:1.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本质上是“源”与“流”的关系 初次分配是指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当中,按照各种要素对产出直接做出贡献的大小给予的货币补偿
1.初次分配和再分配在本质上是“源”与“流”的关系
初次分配是指在产品和劳务的生产当中,按照各种要素对产出直接做出贡献的大小给予的货币补偿,是基础性的分配。参与初次收入分配的主体是政府、企业和个人。再分配则是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基础上,对初次分配后的国民收入进行的分配,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财政支出实现的。再分配本质上只是初次分配的一部分。因此,要实现公平分配,就必须抓住初次分配这个主要方面,抓住“源头”,解决矛盾。
2.初次分配所实现的公平分配本质上是一种过程公平和机会公平,再分配只能实现结果的公平
分配制度的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就是各种生产要素主体,在市场经济框架范围内,依据其在产品生产中的贡献取得相应的产权和收益,是一种市场经济运行条件下动态的和高效率的平衡。再分配是一种初次分配后静态的利益补偿,以注重结果公平作为分配的准则。一味强调再分配,而忽略初次分配对于实现公平分配的基础性作用,往往达不到真正意义上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
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管。这清楚地说明,必须以初次分配为着力点,改革我国初次分配制度,逐步形成一种动态且高效率的公平分配体制。
3.初次分配是实现公平分配的基础,也是由我国的具体国情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经济总体发展水平不高,这就造成了我国收入再分配在数量和规模上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另一方面,针对我国目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和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等,仅仅依靠再分配领域的调控来解决是绝对行不通的。事实上,只有完善初次分配制度,提高初次分配制度的运行效率,才是解决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问题的主要途径。
大学排名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阐述,我们可以清晰地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我国当前的具体国情之下,再分配领域不能保证公平分配的实现,只有通过初次分配制度的改革,才能解决目前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和矛盾。我们认为,初次分配是实现公平分配的基础。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邓路 刘聪 何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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