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教育部门人事管理(2)
2017-08-17 01:07
导读:2 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分析 “问题”既是自我诊断的发现,也是相互比较的评价或结论。教育部门人事管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与企业等非公共部门相比
2 存在的问题及对问题分析
“问题”既是自我诊断的发现,也是相互比较的评价或结论。教育部门人事管理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与企业等非公共部门相比较而言,当然问题本身也意味着缺陷或弊端。教育部门的人事管理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相比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活力和绩效明显优胜于教育部门。这似乎已经成为一个跨国界的不争事实,不仅我国如此,国外发达国家也不例外。
我国的各种组织可以被非正式地区分为“体制内单位”与“体制外单位”两大类。教育部门常常被形容为“体制内单位”,体制内单位除了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之外,某种意义上也包括目前转制尚未到位的国有企业;外资或合资企业、民私企业可以被看作“体制外单位”。在对人的管理上,体制内单位明显落后于体制外单位。有位先后在机关、国有企业、著名外资企业任职的管理者,曾经深有体会地比较说:体制内单位是一个官僚化机构,束缚个性,唯上、唯关系,往往给想做事业的人的以约束的机制;体制外单位是一个市场化组织,发挥个性,唯事、唯能力,给想做事业的人以支持的机制。这种褒贬说法尽管有些偏颇,只在总体比较意义上或一定程度上能够被认可,但从个人对
组织人事管理或人力资源的感受角度概括出了体制内单位用人制度的通病。再从人事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对开发组织整体人力资源效能、对组织的效用或贡献角度诊断,体制内单位人力资源的“活性”,产生的资源效益,在有效地使用人才、激励人才方面,以及人事管理成就组织发展目标作用,明显不如企业,尤其适才适用、人尽其才、奖优罚劣方面更显得相形见拙,存在人才浪费、用人不当、优劣不分以及报酬平均主义的问题。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教育部门人事管理的显象问题主要产生于传统体制及制度的缺陷或弊端。首先是人事管理的体制障碍。突出的表现在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一是多重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传统沿袭下来的劳动人事制度是一种多层次管理体制,领导干部由党的组织部门管理,一般干部由政府人事部门管理,非干部人员由政府劳动部门管理,实行分类管理后又在干部中形成了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两大类别。这种由老的三层层次加新的多类别的复杂结构,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予以合理整合,新老结构之间存在一些不协调的问题。二是“政出多门”的政策成为人事管理的依据。我国教育部门的人事管理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政策管理,属于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人事政策和干部政策来自于党的组织部门、人事政策和干部政策来自于党的组织部门、政府的人事部门、政府主管部门等多门机构,政策本身会常常变化,适用政策时缺乏灵活性空间,这使教育部门的人事管理成为仅仅是一种机械地执行各种易变人事政策的行为,很少考虑本单位人事管理的实际需要。三是教育部门缺少足够的人事自主权。在多重管理体制、政策管理的环境中,教育部门事实上没有多大的自主权和制度创新的余地,因为人事制度的基本框架已经由政策规定,能够做的事就是在即定的统一的“政策制度”中进行非特殊化、非个性化管理。其次是人事管理的制度缺陷。人事管理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由
招聘、
培训、考核、新酬、福利、奖励等管理环节的单项制度所构成。与企业组织相比,教育部门人事管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