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紧密结合诗经原著及我国古代的 历史 情况,(2)

2013-04-24 18:44
导读:《邶风匏有苦叶》写的是一痴心女子在河边耐心等待情人的情况。 《邶风静女》写的是男女幽会于城隅及男子接受女子赠物后的无比欣喜之情。 《王风丘

《邶风·匏有苦叶》写的是一痴心女子在河边耐心等待情人的情况。

《邶风·静女》写的是男女幽会于城隅及男子接受女子赠物后的无比欣喜之情。

《王风·丘中有麻》写一女子盼望情人前来幽会时产生的种种悬想。

《郑风·山有扶苏》写一女子与情人相会时的戏谑。

《郑风·丰》写一女子后悔失信于自己的情人,盼望着情人前来与她一道乘车以偿素愿。

《郑风·子衿》写的是一个女子等候情人时“一日不见,如三月兮”的焦急心情。

《陈风·东门之池》是“男女会迂之词”(朱熹语),“更可以说是男思女的一首恋歌”(蓝菊荪《诗经国风今译》)。

《陈风·东门之杨》写男女相约,私会于黄昏之后。

《小雅·隰桑》则是一女子自述见到情人后的高兴心情。
 

从此我们可以看出,一是“约会”(或称“私会”)是那时男女自由恋爱的主要形式,也是必然的形式;二是这众多的约会之中,大部分是写女子的,是女性占了主动。之所以这样,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这些诗篇基本上都是出自男人之手,于是乎,私会一事,便以写对方为快了。另一个原因则是那时的女子确实如此。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妇女的所谓“贞操”观念,是经历了产生、发展一直到最终的消亡这样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大家知道,史前的蒙昧时代的女性是不会有贞操观念的,因此,恩格斯在论述“血缘家庭”时曾说过,在这家庭的第一个阶段里,“婚姻集团”只是“按照辈分而区分的”,即使是“兄弟与姊妹 ”“也一概互为夫妻。”这在当时“乃是自然而然的事”(上引均见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直到群婚制被“对偶家庭”排挤了的时候,才大抵要求女性严守贞操,可见,妇女的贞操观念是产生于“对偶家庭”阶段。随着“两性共同婚姻的范围地不断缩小”而对妇女贞操观念遵守的要求却在逐渐地加强,尤其到封建社会的末期,这一历史现象便发展到了它的最高峰,这时的妇女就简直成了“大门不能出,二门不能迈”的家庭束缚物了。可是话又说回来,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的话,那么情况则是这样:在妇女的贞操观念上,封建社会的初期要比末期淡薄得多,妈隶社会要比封建,社会淡薄得多,奴隶社会的女性虽然已被社会要求保守贞操,但也决不会象封建社会的妇女那样严格。可见她们主动地寻求异性,比较坦然地选择配偶是很现实的事,尤其是在民间,就更是自然的事了。正因为这样,所以在《诗经》中便自然地反映了这一现象。所以我说,那时的女性确实如此。另外,女性在感情的要求上更强烈些,因而在作品中就要反映出来,可能也是一个原因。关于此点,在《召南·摽票有梅》表现的是一个女子以执着的热望希望男方前来求婚;而《卫风·有狐》则写的是一个寡妇想嫁给一个贫穷的光棍,虽然她还没有嫁给他,但“心之忧矣,之子无裳。……心之忧矣,之子无带。……心之忧矣,之子无服。”这个光棍的一切却早已挂到她心上了。

男女约会有时又以出游的方式出现。如《王风·君子阳阳》写的就是情人相约出游的无穷乐趣,《郑风·溱洧》也写的是青年男女春游之乐。

当然,男女约会有时又会互有赠答,甚或有时又不免有戏谑之辞。如《邶风·静女》就写了约会之时女方向男子赠送“彤管”和“荑草”的事,《卫风·木瓜》也写的是男女相爱,互有赠答的事。而在《郑风·山有扶苏》和《郑风·褰裳》中则都写了约会时女子对情人的戏谑。

    自由恋爱的另一个方式是“会舞”。《陈风·东门之枌反映的就是这种情况:“榖旦于逝,越以鬷迈;视尔如荍,贻我握椒。”良辰吉日,众多的青年男女一道前往,婆娑起舞之间,看见那锦葵花般的美人,赠一把香椒便算是定情。这种“男女聚会歌舞”(朱熹《诗集传》)以定情的方式可能有一定的区域性,但起码可以说它确实反映了陈国地区的相恋方式。

   与自由恋爱方式并存的还有他人作合的的介绍方式,这一方式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婚恋要通过中间媒介——媒妁的撮合。应该说,在一夫一妻制的奴隶社会这是一种较普遍的方式。关于这一方式,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诗经》中《召南·鹊巢》、《召南·何彼稼矣》、《齐风·著》诸篇中那种明媒正娶的迎亲之情看得出来。


  (一)   关于古代的成婚方式

古代的成婚方式不外乎下列四种,即私合,正娶、私成明娶、强占。

《召南·野有死麕》和《大雅·生民》两篇反映的即是“私合”这种情况。《野有死麕篇写一是一青年猎人与一年青姑娘私合于效外之事。《生民》篇则记述了周始祖后妻稷诞生的经过。后稷是怎样诞生的呢?是因为他的母亲姜(   0 为“克(   )克祀”而“履帝武敏歆”( 欣然践帝足拇指),而怀孕生下后稷的。在这里,一方面为了表现周始祖后稷的神圣而把他的诞生予以神化,另一方面也掩盖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拿今天的眼光来看,姜(  )所生活的时代尚处在“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阶段,这时还正是群婚制的时期,所以姜(  )究竞与谁交合已无从知道了(当然,那时的人们做出这类的事是自然的,并没有任何耻辱的意味,只是后世周人有了耻辱感之后,才不愿意把他们祖先的母亲说成有什么私合之事而编造了这么一个神化故事而已), 因此我们可以说,后稷确是一个野外交合的产儿。

我在前面已经提到,明媒正娶应是一夫一妻制的奴隶社会的普遍现象,因此《诗经》的不少篇目都写到了这种情况。如《召南·鹊巢》和《召南·何彼稼矣》都写到了贵族女子出嫁时的铺张、庄严与奢华,显然这都是正娶,所以堂而皇之地进行了宣扬。《齐风·著》则写的是新嫁娘被迎至夫家初见到夫婿的情景,诗中写到了新郎在不同的地点等待新娘的情况:“ 俟我于著乎而……。俟我于庭乎而……。俟我于堂乎而。” 从中可以看出,新娘接来后,新郎是从门屏边把新娘一步步迎到厅堂的。这显然也是正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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