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古代服装色彩与等级制度的关系(2)
2014-04-26 01:06
导读:僭越违制就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永隆二年(681)唐高宗就在诏令中特别提到长安地区一般民众服色违制的现象,称紫服赤衣,闾阎公然服用
僭越违制就是政府面临的一个难以彻底解决的问题。永隆二年(681)唐高宗就在诏令中特别提到长安地区一般民众服色违制的现象,称“紫服赤衣,闾阎公然服用”,可知颁行未几,违制现象就已相当普遍,甚至到了无所忌惮的地步[12]。此外,在贞观四年(630)、上元元年(760)、大中六年(852)颁布的诏令中,唐朝政府也都反复强调百姓必须服黄,表明服色违制现象一直未能断绝。
与其他封建王朝一样,宋代统治者为了维持尊卑贵贱的等级关系和长上尊严的目的,在服饰上也有严格的等级之分。翰
林学士承旨李昉曾奏曰:“今后富商大贾乘马,漆素鞍者勿禁。近年品官绿袍及举子白襕下皆服紫色,亦请禁之。其私第便服,许紫皂衣、白袍。旧制:庶人服白,今请流外官及贡举人、庶人通许服皂。”又曰:“奉诏详定车服制度,请从三品以上服玉带,四品以上服金带,以下升朝官、虽未升朝已赐紫绯。虽升朝着绿者,公服上不得系银带,余官服黑银方团胯。”端拱二年(989)十一月九日,禁止民间服紫,诏曰:“县镇场务诸色公人并庶人、商贾、伎术、不系官伶人,只许服皂、白衣,铁、角带,不得服紫”。
仁宗即位后,以“俭朴躬行”,并于大圣三年(1025)下令:“在京士庶不得衣黑褐地白花衣服并蓝、黄、紫地撮晕花样,妇女不得将白色、褐色毛段并淡褐色匹帛制造衣服。
进入明代,明太祖朱元璋限定服饰的颜色,籍此确立等级。明代继元之后,取法周、汉、唐、宋,服色所尚为赤色。官员服色以赤色为尊。当时还规定,玄、黄、紫三色为皇家专用,而官吏军民的服装,均不许用这三种颜色,违者即属触犯法律。
中国服饰与服饰文化的发展,演变的历程表明,随着文明传播与时代进步,御寒避暑已不再是服饰的主要功能。与此相应,服饰及其文化的政治、礼教等一系列社会功能连同装饰与展示等社会作用,却俞益凸显,并且不断得以强化,从而为人们的社会生活注入了异常丰富的内涵。而在此过程中,清代服饰从官到民各个层次的规制与样式都表现得尤为突出。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满洲贵族入关前即厘订冠诸制,及清朝政权建立后,对于服饰制度进一步从法律上予以确立和规范,特别是清王朝定都北京后,对于服饰规定进行了多次修订。顺治九年(1652),顺治帝又饬命礼部制定《服色肩舆永例》,经皇帝钦定后,颁行天下。依循对象身份贵贱的不同而表现出森严有序的等第差别。按照规定,各级官员的服制、服色必须遵守等级制度的限定,以此形成上下有别、尊卑有序,成为清代等级森严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表征,充分反映出清代服饰规定中带有深刻政治烙印的“辨名次、昭名分”的服饰特征。
中国历代的服饰色彩,历代异尚: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秦尚黑,汉尚赤,唐服尚黄。从历代的服饰色彩演变中不难发现,古代服饰色彩始终以正色为尊,注重衣色之纯。
人类生存的环境复杂多样,生存于其中的文化群体创造着自己千姿百态的文化。作为人类文化一部分的色彩文化同样呈现出五颜六色、风情万种的姿态,色彩文化背后隐藏的限制因子尚难穷尽,博大精深的色彩文化仍值得我们做更深入更全面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宋镇豪:《中国春秋战国习俗史》,第185页,人民出版社,1994年
[2]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第140页,中华书局,1981年
[3] 《晋书•舆服志》亦云:秦“郊祭之服皆以袀玄”。
[4] 洛阳市文物工作队:《洛阳金谷园车站11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 1983年第4期
[5]《晋书•良吏传》
[6]《隋书》卷一二《礼仪志》,中华书局,1982年
[7]《旧唐书》卷四五《舆服志》,中华书局,1975年。《新唐书》卷二四《车服志》,中华书局,1986年
[8] 《长安杂题长句六首》,《全唐诗》卷五二一,中华书局,1996年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9] 《开元杂题七首》,《全唐诗》卷七三五,中华书局,1996年
[10] 《十驾斋养新录》卷一O《唐人服色视散官》,《嘉定钱大盺全集》第7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年
[11] 《唐会要》卷七二,中华书局,1990年
[12] 《旧唐书》卷五《高宗纪》
[13] 黄能馥、陈娟娟. 编著中国服装史[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 1995
[14] 黄士龙著中国服装史略[M]. 上海:上海文艺大一印刷有限公司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