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电子民主构建的条件分析(2)
2017-06-08 01:04
导读:电子政府并非是简单地将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引入和应用于公共行政的问题,而是要将技术因素和政治因素、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等有
电子政府并非是简单地将现代信息通讯技术引入和应用于公共行政的问题,而是要将技术因素和政治因素、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等有机地结合起来,构筑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主政府、服务政府和责任政府。
二、政府治理变革:电子民主构建的软件支撑
信息技术是政府创新的驱动器。但如果只是机械地将信息技术植入政府现有的组织和流程中,而不是利用信息技术对政府进行“再造”,只会削弱信息技术的价值。信息技术的价值不是来自技术本身,而是存在于信息技术创造的新的实践过程中。面对信息社会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重塑政府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从而推动民主进程。政府治理变革为电子民主提供必要的软件条件,不仅包括行政法律规范制度的保障,还涉及到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权力重新配置等方面,是一项多因素合成的系统工程。
1、电子民主需要政府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
作为发展中的新事物,电子民主的构建迫切需要政府的法律规范和制度保障。信息通讯技术为电子民主提供了技术支撑,但技术不是终极目标,也并非万能的。技术上的缺陷不足将留待专业人员研发处理,处于中心地位的民主则需要从制度上加以规范保障,引导其健康良性发展。
政府必须切实把电子政府建设和电子民主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加强与互联网相关的信息法律和制度建设,进行网络立法和制度创新,对网络自由的限度、保护隐私、网络道德和知识产权等一系列问题做出规定。保护合法论坛的生存和发展,鼓励合法政治博客的创建,保证公民话语表达的效果和力量,维护网络群体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调整网上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使其沿着有利于社会政治进步、符合全人类发展的轨道前进。只有这样,公民才能真正享受到民主权利和信息自由权。这些既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同时也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2、电子民主要求政府权力从集权走向分权
传统金字塔式集中、刻板的信息传输和解决问题的机制经常表现出反应迟滞和不灵活等弊端,它已经越来越不适应飞速发展的信息网络社会,跟不上民主化进程的步伐。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促使社会的阶层结构、权力结构、政府组织形式和政治活动方式发生变化。电子政府对传统官僚体制的高度集权形成了巨大冲击。因为网络是一个没有边界的世界,它提供了一个无中心的自由领域。信息和权力不再垄断于政府官僚手中,这意味着原有的官僚制集权模型被打破,将更多地实行分权,把权力由政府还给社会、还给公众。
政府应加快行政体制的改革,推动组织由金字塔式的垂直结构向纵横交错的水平网状结构转变,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民主化。这要求政府适时向子系统、向地方、向社会分权。同时,政府要转变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