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道路沥青对水体危害性分析(2)
2013-08-13 01:13
导读:3浸出液中有机物特性的分析 通过浸出液有机物组成分析可以看出,浸出液中均含有一定量的酞酸醋类,少量的苯酚类及多环芳烃类。这些物质具有一定的
3浸出液中有机物特性的分析
通过浸出液有机物组成分析可以看出,浸出液中均含有一定量的酞酸醋类,少量的苯酚类及多环芳烃类。这些物质具有一定的毒害性,在水污染领域中,被列为优先控制物,需严格控制其排放量。酞酸醋类是指邻苯二甲酸醋;苯酚类是指芳烃的含经基衍生物,根据其挥发性分为挥发性酚和不挥发性酚;含氮化合物包括酞胺、咔哇等含氮化合物;苯的其衍生物主要是指除以上4种物质外仍含有苯环的复杂化合物。
相比较每一种沥青的有机物种类而言,酞酸酷类的含量都比较大。酞酸醋是一种易溶于脂肪和有机溶剂而不易溶于水的物质,因而能在生物体内聚集。这类物质可通过饮水、进食、皮肤接触和呼吸等途径进人人体,酞酸醋有致畸作用和致突作用,会干扰人体内分泌,损害生殖和发育。酞酸二丁醋可引起中毒性肾炎。长期接触酞酸醋类对外周神经系统有损伤作用,可引起多发神经炎和感觉迟钝、麻木等症状。酞酸醋类对中枢神经系统也有抑制和麻醉作用,因此这类物质被列为我国的优先控制物中。
苯酚是世界上公认的一种高致癌物质,对环境会造成严重污染,其对皮肤、粘膜有强烈的腐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或损害肝、肾功能。苯酚对人体任何组织都有显著腐蚀作用,如接触眼,能引起角膜严重损害,甚至失明。环境中被酚污染的水,被人体吸收后,通过体内解毒功能,可使其大部分丧失毒性,并随尿排出体外,若进人人体内的量超过正常人体解毒功能时,超出部分可以蓄积在体内各脏器组织内,造成慢性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皮疹、皮肤搔痒、精神不安、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和食欲不振、吞咽困难、流涎、呕吐和腹泻等慢性消化道症状。人长期饮用含酚水,可引起头昏、贫血及各种神经系统症状,甚至中毒死亡。苯酚类化合物在5种沥青浸出液中的含量都比较小,因此可以说沥青浸出液中含有或者基本不含致癌性高的苯酚类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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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环芳烃类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属于难分解的有机物,对人体作用时间长,往往有蓄积毒性作用是一种高致癌的物质,强致癌物质,损伤生殖系统,易导致皮肤癌,肺癌,上消化道肿瘤,动脉硬化,不育症。多环芳烃并不是直接致癌物,它在体内经过酶的作用后生成终致癌物。经致癌物与DNA或INA等结合后产生不可修复的损害而导致癌症。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和内分泌干扰作用,对人的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免疫系统等多个系统造成损害,尤其是妇女和儿童对它们的危害更为敏感。已经证实多种多环芳烃类化合物具有致癌或致突变的作用。
总之,沥青浸出液中检测出痕量的有毒有害的物质,但除了酞酸醋类会对水质造成一定的影响外,其他苯酚、多环芳烃、苯系物在水相的含量均较小,对水质影响不大。此外,由于采用的温度远超过沥青的使用温度,在常温或者沥青使用温度下是否这些物质的检出超过水质标准中的规定指标还需进一步研究。
4结语
沥青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与水接触,通常认为传统的道路建设和修复材料不会影响水环境质量,然而随着添加剂的不断使用,使非传统性材料与地表水、地下水接触的几率增加。在雨季,沥青中某些组分很可能浸出而迁移到附近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中。此外,由于路面结构的设计等原因,滞留在路面面层结构中与沥青长期接触的水,在雨季也随着径流而转移到附近的地表水或地下水中,从而导致收纳水体水质下降,甚至可能会对人体造成潜在危害。
随着“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思想在国内的,沥青的环境友好性也被提上日程。通过研究沥青组分的浸出特性,进而评价沥青对水体的潜在危害性,避免或减少水环境污染,合理指导沥青材料的加工及使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