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发达国家的城市交通政策(2)
2014-01-18 01:02
导读:隧道收缴通行费,实行这种政策,可以利用交通需求者交纳的使用费来尽快回收投资。美国到1952年已有公里的收费道路,座收费桥梁和11处收费隧道。在法
隧道收缴通行费,实行这种政策,可以利用交通需求者交纳的使用费来尽快回收投资。美国到1952年已有公里的收费道路,座收费桥梁和11处收费隧道。在法国,由某些特许公司修建的高速公路采用收费办法,由国家投资兴建的高速公路为免费使用,两者占高速公路总长度的比例为9: 1。1952年,日本颁布了“道路整治特别对策法”,确定由政府提供优惠贷款修建高速公路,建成后用征收的通行费支付运营管理并归还贷款0.1%年成立日本道路公团,全面负责收费道路的资金筹集、建设和管理。近即多年来,己先后修建了3000多公里的收费高速公路。
四、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政策
西方国家大力倡导并实行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吸取历史经验的结果,其中比较典型的是法国、日本、荷兰等国。在印年代蓬皮杜总统执政时,提出“巴黎要适应小汽车发展的政策”,结果由于私人小汽车与日俱增,导致市区交通严重阻塞,甚至1973年环城快速路开通后不久就出现交通持续拥挤的局面。德斯坦总统执政后,主张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取消了修建塞纳河南岸快速路的计划,决定加快发展轨道公共客运系统,以压缩私人小汽车的出行量。在巴黎实行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政策。主要包括:为乘客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吸引原来乘小汽车的客流;公共交通的票价应低于私人小汽车出行的开支;在公共交通线路的重要换乘枢纽,设置凭公共交通月票免费停车的停车场;提高市区汽车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在有条件的街道开辟公共汽车专用车道,以提高其运行速度,与快速轨道交通相匹配。
法国为了落实这项政策。专门制定了二国内交通法”等,其中规定:各市市政府有责任制定并实施城市交通规划,建立有效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和道路系统;国家每年从国民收人总额中提取1.5%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城市交通基本建设投资的40%- 50%由中央政府负担,其余部分由地方政府支出;9人以上的企业,要向政府交纳占本企业工资总额0.75%一2%的交通补助费,用来补贴公共交通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在严格控制公共交通票价之下出现的公共交通企业亏损额,70%由中央政府补贴,其余的加30%由地方政府承担;企业主必须为本企业的职工报销上下班月票或季票的50%;允许公共交通企业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项目。其收人作为自身支出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