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普通高校的分类标准与分类管理(1)(2)
2014-03-13 01:09
导读:从表2可以看出,在200多所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中,招生人数差别很大,人数最多的学校超过 1500人,最少的学校只有2人,超过校均招生水平的高校只有6

从表2可以看出,在200多所授予博士学位的大学中,招生人数差别很大,人数最多的学校超过 1500人,最少的学校只有2人,超过校均招生水平的高校只有66所,说明授予博士学位高校的两极分化趋势比较明显。而授予硕士学位高校的分布形态则相对均衡。 2.我国普通高校分类的基本思路与基本原则 (1)基本思路:借鉴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的大学分类标准,根据我国高校承担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的实际情况,可将我国高等学校分为研究型大学、博士型大学、硕士型大学、本科型大学/学院、专科/职业型院校五种类型。 (2)基本原则:突出能够代表国家最高学术水平的研究型大学和能够承担高等教育大众化主要任务的专科/职业型院校;在提升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国际竞争力的同时,加强高校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高校的类型分化,鼓励各类高校的特色发展。 3.我国普通高校分类标准的主要指标 根据上述基本思路与基本原则,我国普通高校分类标准可取以下四个指标: (1)不同层次的学生招生数量。通过不同学位层次的学生数,可以对不同大学的办学层次形成一个基本判断。因此,我们借鉴美国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的大学分类标准,把学位授予数量作为我国普通高校分类指标体系中的主要指标。虽然1999年以后高校连续扩招,很多学校的招生规模快速增长,未来几年授予学位的人数将会有很大变化,但目前各校各类学生的招生规模开始趋向稳定,且我国高校的毕业生率、学位授予率与招生数差别不大,因此,我们取2004年的招生数作为具体的采样指标进行分析。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论高职院校的管理创新
ISO9000 标准框架下的高职院校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