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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性保健、性文学、同性恋、交友俱乐部以及人体艺术等内容构成的成人类信息。根据受众的不同,这类信息可能会“违反道德”,甚至上升到“违反法律”的高度。比如说,涉及性健康、性保健品的信息在成年人范围内是必要的需求,而对于青少年和儿童来说却是绝对有损身心健康的。人体艺术在一定限度内是合理合法的,但超出了特定人群、特定尺度、特有目标,就有可能演变为淫秽色情。
(2)是与暴露隐私相关的信息。例如,有人为了经济利益恶意倒卖公司老板名录、明星联系方式。
(3)容易引起社会争议,钻法律空子的“代孕”、“伴游”、“赴香港产子”等信息。
(4)“代写论文”、“代发论文”等学术造假、学术腐败信息。
(5)与风水、占卜相关的迷信类信息。
(6)与黑客技术交流、强制视频软件下载等相关的披着高科技外衣的信息。现在网上有很多黑客技术交流信息,仅被普通网民作学习之用,可以提升计算机水平,但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有可能会用学来的技术攻击合法网站或窃取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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