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江南人口与住房的关系探略(2)
2014-11-03 01:14
导读:阳湖县(今常州市武进市)著名 人口学 家洪亮吉忧虑的高祖、曾祖时一户,到曾孙、元孙时“不分至十户不止”。“户口增至十倍、二十倍”,而田地、
阳湖县(今常州市武进市)著名
人口学家洪亮吉忧虑的高祖、曾祖时一户,到曾孙、元孙时“不分至十户不止”。“户口增至十倍、二十倍”,而田地、房屋“不过增一倍而止矣,或增三、五倍而止矣”。从而“田与屋之数常处其不足,而户与口之数常处其有余也”。“以二十余人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即量腹而食,度足而居,吾知其必不敷矣。”“以十人而居屋十间,食田一顷,吾知其居仅仅足,食亦仅仅足也”(注:洪亮吉:《洪北江诗文集·治平篇》,第六。)。
按他前一种推算,户口增长比率为1:10~20, 田地、房屋增长比率为1:1~3~5。户口与田地、房屋比值差距很大。初时1:1,渐至10~20:1~3~5,差至4~10倍。依他后一种估算,20:10:100即2 :1:10,1人半间屋5亩地,必不敷用;而10:10:100,即1:1:10,1人1间屋10亩地,生活仅仅足而已。时间愈长,户口愈增,而房屋、田地臻于尽地,入不敷出,拥挤不堪,成为必然。这仅是根据人口世代的生活常识所做的推理。如果一个或地区生产、生活资料的增长赶不上人口的增长速度,它必然产生房屋、田地紧张以至匮乏,可能逼迫生产变动、经济变化,而人们分房建屋,另开家宅,势在必行。
二、侵占了耕地的清代江南人口住房建设
江南苏、松、太、常、杭、嘉、湖地区的村庄除去一部分世代居住的土著,很多是由南宋以来外省移民居住形成的聚落。随着人口的繁衍,住房建设的推进,一方面旧有村庄的外沿不断扩张,另一方面旧有母体村庄中不断裂生出众多子体型村庄,渐成连片之势。江南地方志中记载的村庄地名可以明显看出上述趋势。我们可以使用湖州府乌程县和苏州府吴县、长洲、元和3县的村庄变化说明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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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湖州府志》卷3《乡镇》开列乌程县有乡12个,市镇4个,村104个。同治《湖州府志》卷22《村镇》则已按自然地名的区、庄、 村加以分层,共分区23个,分庄199个,庄下分村636个。除4 个市镇之庄的10个地名,计有乡村之庄626个地名。村庄比万历时期增加了601.92%,亦即增长6倍多,可见村庄裂变之巨。与此同时, 湖州府的其他县分如归安(万历时期村110个)、长兴、德清等分庄也很繁多。只因万历之后记载欠详,致使它们无法取得与乌程县相似的比较村庄增长的形象效果。但村庄增长的趋势在300年内类同于乌程县是可以肯定的,可能只是增长的比率不同而已。
将同治《苏州府志》卷29和民国《吴县志》卷21~23有关吴县、长洲、元和3县的村巷地名两相比照,不难看出住房建造增多, 村庄增长速度和密度的变化(见表2)。
表2 吴长元村巷地名增长
县名 乡数 同治苏州府 民国吴县志 增加 总数
志地名数 新增地名数 (%)
吴县 22城内7 2498 674 26.98 3172
附郭1
长洲 13城内7 2581 1763 68.31 4344
附郭2
元和 16城内7 2236 403 18.02 2639
附郭1
总计 51 7315 2824 38.82 10155
资料来源:同治《苏州府志》卷29和民国《吴县志》卷21~23。
表2统计显示的吴、长、 元境内村巷地名的增加幅度以位于苏州城东部的长洲县为最大,高达68.31%;元和最小,仅为18.02%;3 县平均数在38%左右(总平均38.82%,3县累计平均37.77%)。地名从7315个累计急增至10155个,共计增加2840个,59年内平均每年递增48个。
观察表明,村庄地名的裂增主要发生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因为苏州府城内的地名由于划分7个乡,附郭2乡分归3个县共管, 坊巷名称变化滋生极少。村庄地名的剧增则反映了清代人口密度最大的苏州吴中地区的农民以房屋为重,稍有积余,即投资于婚姻和生活必需的居住固定资产建设,占去的耕地愈来愈多。如果以民国《吴县志》面积(已并长、元2县)3729平方公里,则同治13年(1874)吴、长、元3县年均每平方公里1.96个村庄(地名),到民国22年(1933年)已增加到每平方公里2.72个村庄(地名),增加138.8%,还是很有可能的。江南水乡平原每平方公里2~3个村庄的稠密分布几乎随处可见。有的地方数个村庄联袂成片,组成一个个庞大的村落群。但地名还是保存旧称,具有独立性,以示区分。由于吴县包涵着座落在洞庭东、西山等山的太湖地区的6个乡都,所以其平原地区的村庄密度还要稠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