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生活与心理的双重冲突(3)
2014-11-07 01:00
导读:六、留守儿童生活的特殊形态 (一)留守儿童的监护者 流动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后,意味着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位置的缺失。那么,这些留守孩子跟谁生活在
六、留守儿童生活的特殊形态 (一)留守儿童的监护者 流动父母双方外出打工后,意味着留守儿童父母监护位置的缺失。那么,这些留守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由谁来关心、保护和照顾他们呢?访谈中我们发现,父母外出打工后,一般来讲,绝大多数留守孩子与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生活在一起。通常情况下,留守儿童需要搬到这些祖辈的家里,如果祖辈一直与他们住在一起,留守儿童就不需要搬家了。有时候,留守儿童要从自己的村庄搬到另外一个村庄去。如果这些老人需要照顾几个儿女的留守孩子,为照顾方便,孩子们一般都要搬到老人家里去住,或者在那里吃饭后再回到自己家独居。 也有一部分留守孩子是住校生,一般是两个星期才回家一次。据家长和留守孩子们反映,寄宿是解决父母外出打工留守儿童的好办法之一。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留守儿童都有资格住校。在我们的调查地点,小学基本上都是走读生,离学校5里远的初中生才符合住校条件。 在父母外出打工后,农村留守儿童有四种被监护方式。一种是隔辈监护,监护人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他们是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在我们访谈个案中,他们占监护者总数的90%左右。他们的年龄大都在60岁以上,年龄最大的是82岁,最年轻的是53岁。这些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文盲,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个监护人曾经当过小学教师。第二种监护方式是上辈监护,监护的主体是叔叔、婶婶,舅舅、舅妈,姑姑、姑父,姨、姨父,干爹、干妈。这类监护在我们的访谈中所占的比例不是很大,约5%左右。但是,这种监护方式存在着监护权比较频繁流动的问题。也就是说,留守儿童的生活不像跟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居住在一起那样稳定,他们有可能因为这样和那样的原因,如监护人也要外出打工、或者被监护者与监护者本人或是跟他们子女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原因而更换监护人。第三类是同辈监护,监护者是哥哥、嫂嫂或姐姐、姐夫。这类监护者一般是年纪较轻,文化水平也较高,如果有就业信息或机会,他们随时都会外出打工。所以,该类监护者也存在着监护权不稳定的问题。最后一种是监护缺失,也就是农村流动父母外出打工后,把监护权交付给了留守儿童自己。这类留守儿童往往除了要自己照顾好自己的生活和外,他们还要承担起农业劳动力的角色—照顾好自家的农田。 (二)留守儿童的逆向监护 我们在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访谈中发现,一些孩子把他们被留在家乡的原因之一归结为能够照顾爷爷奶奶或是姥姥姥爷。在对农村流动父母的访谈中也发现,他们一部分人把孩子留在家乡的原因是能跟老人做个伴或帮帮家里老人。虽然大部分的监护者能够给留守儿童在生活上提供一些支持和帮助,但是,由于一些监护人年龄偏大、身体有病、生活不能很好地自理等等原因,他们不但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一些生活的照料,相反,留守儿童在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等等方面要花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监护人,这类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实际上变成了逆向的监护。 一个留守儿童个案这样写到“爸爸打工走了,剩下我和奶奶两个人一起孤伶伶地生活。这是我必定要经历的日子,因为家庭条件差,一年地里的收入也很少,我又要读书,花钱很多,使父亲承担了很大的负担,不得不去打工挣钱……爸爸临走前眼含泪对我说,我的好孩子,你要听话,留在家乡,我去外地打工照顾不上奶奶了……你现在是我们家的支柱,你要照顾好奶奶……”(矾山—儿童个案)。 留守儿童生活的逆向监护主要有两类情况。一类是阶段性的逆向监护,比如一些孩子提到爷爷奶奶或者是姥姥姥爷患有肺病、哮喘、胃病等等,到了冬天就容易犯病,不能出门,不能下地,这时照顾老人的重担大部分就落在留守儿童肩上。有时候为了照顾老人,他们被迫由在学校住宿变为阶段性的走读。留守儿童告诉我们“奶奶好像是59岁,身体不好,有时候还很厉害,好像是肺结核。厉害的时候,连饭也不能做,我在家,就我做,我不在,就爷爷做饭”(保岱—儿童个案)。“奶奶经常生病,一年四季都吃药,冬天还要输液,这个时候我就要从学校赶回来帮忙”(矾山—儿童个案)。“奶奶生病后,一家三口的饭都是我做。奶奶给我传授了不少的手艺呢。每到周末的时候,我会改善一下伙食,包些饺子吃。当然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多包些给同院住的大伯大娘也送些过去,毕竟在平时大伯和大娘也给我了很大的帮助”(保岱—儿童个案)。“我的衣服自己洗,回家也给姥姥姥爷洗,太大的我就洗不动了。也去地里帮他们干活,我能锄地、拔苗,反正能做的就尽量做”(保岱—儿童个案)。 另一种是长期和持久性的逆向监护,比如有的留守儿童的亲人长期患有慢性病,需要留守儿童持续性的生活护理。一位父亲在外打工,母亲患有精神病的女孩子告诉我们“爸爸出去打工后,家里的一切都由我一个人挑了起来。我早晨5点多起来给我和妈妈做早饭,同时还要把妈妈的中饭做出来放在电饭锅里,因为我中午不能回家吃饭。下午放学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收拾家,然后开始做饭、伺候妈妈,去地里干活,等一切都忙完了,也就9点多了,一天天这样下来,我已经什么精神都没有了,学习也因此受到了。妈妈神志清醒的时候总会一遍遍的重复连累了我,不能给我做饭,不能给我做衣裳,还要我伺候她。妈妈心疼女儿的心情我理解,但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妈妈连累了我。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保岱—儿童个案)。 留守儿童生活的逆向监护不但给他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大的负担,而且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他们替代父母照顾老人的生活,在很小的年纪就过早地承担起成人的责任和义务。这一切对他们现在和将来的全面成长和都是很不利的。 (三)留守儿童的“动态留守” 访谈中我们发现,约有一半左右的农村留守儿童都有过跟随父母在城市流动的经历。这里的流动不是指孩子对父母的短期访问,而是指他们跟随打工父母在城市生活或学习半年以上的经历。留守儿童的留守不是静止的,而是一种动态的留守。一般来讲,在小学阶段,留守儿童的留守处于动态活跃阶段,他们经常处在流动—留守或留守—流动不断交替的过程中。在进入初中阶段后,儿童留守进入相对稳定的时期,很少有在初中学习阶段再发生流动。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小学阶段孩子自律能力较差,很多家长反映把孩子放在老家不放心,一旦城市的条件允许,他们便会选择把孩子带在身边。待孩子四、五年级稍大后再把他们送回家乡。二是初中阶段的孩子自律能力大大增强。流动父母认为,孩子上了初中后就是大孩子了,很多事情自己可以做,也能自己管好自己,在老家父母不用太操心。另外,初中阶段城市的花费太高,绝大多数农村打工者承担不起,而打工子弟学校的初中部又很少,质量也太差。所以很多打工者几乎都选择在这个阶段让子女留守家乡读初中。 根据访谈,我们发现有三种类型的农村留守儿童。一种是留守—流动—再留守型的留守儿童。即父母全都外出打工后,起初是把孩子留在家乡,等父母在城市稍微站稳脚跟后,再把留守孩子接到城市(一般来讲,如果这时候孩子已经读到初中或高中,流动父母是不会再把孩子接到城市来的)。后来由于某种原因,孩子又被送回农村老家留守。第二种是流动—留守型的留守儿童。即留守孩子出生在城市或者父母外出时就被带到城市,他们很多人在城市完成小学教育,在即将读初中时才被送回老家留守。我们在对留守儿童的访谈中发现,这类孩子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他们在讨论时敢于发言,也很自信。他们的言谈举止时时刻刻流露出对城市生活的留恋和向往。在同伴的眼里,他们是半个城市人,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第三类是从未有过流动经历的留守儿童,他们大多也去过父母打工的地方,但这只是短期滞留,而不是长期居住。与他们谈起对城市的印象,他们抱怨城市的空气不好,他们也不喜欢城市的家“又小又破,睡觉也太拥挤”(保岱中学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他们也感到孤独“在城里没有同学和朋友玩”(保岱中学留守儿童焦点小组讨论)。 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农村留守儿童在留守—流动或流动—留守不断变换和交替的过程中成长。这种生活的动荡和学习环境的不稳定状态对他们的生活、教育等等方面都会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结 语 本在儿童留守的决策因素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调查。调查发现,影响父母做出儿童留守决策的主要因素是:父母的职业不稳定、在城市收入低、城市里的民工子弟学校教学水平差等原因。但是,在这些人们似乎凭想象也可以知道的影响因素之外,我们发现,近两年导致儿童留守的最主要因素事实上是体制因素。前几年,城市对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限制主要体现为政府的歧视性政策,核心是指导思想上明确规定要在户籍所在地就学,具体措施上规定城市学校收取借读费。2003年以来,新一届政府高度关心农民流动问题,流动儿童教育政策也发生重大转折,明确规定流动儿童要和城市儿童一视同仁,借读费也宣布取消。从道理上讲,在借读费为零或者微乎其微的条件下,大量留守儿童将结束留守生活,随同父母进入城市读书。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我们的大量访谈发现,事实上城市学校并没有执行中央的政策精神,借读费、赞助费仍然普遍存在,而且收费水平仍然很高。城市学校这些行为构成了留守儿童进城的基本制度障碍。所以,中央的政策导向虽然改变,但是政策阻力仍然山重水复。从这个角度看,未来解决巨量儿童留守的问题,最重要的工作是打破城市学校本身的坚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