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农集约经营(4)
2014-11-08 01:15
导读:其四,要注意农业集约化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 人类学 家Marris曾经指出,“人类的发展本质只是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进一步加强而已”,可持续发展也
其四,要注意农业集约化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
人类学家Marris曾经指出,“人类的发展本质只是生产的集约化程度进一步加强而已”,可持续发展也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对自身生存环境的重新审视和发展路径的理性反思,因此,从上讲,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与可持续发展的协调是可能的。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的已有实践,农业集约经营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是,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恶化,所以,从现在起,我们就要重视这个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规,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继续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边发展、边规划、边治理;充分重视科技进步在资源保护和环境保护中的作用,说到底,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本就是“科技”惹的祸,解铃还需系铃人!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我主张中国农业总体上走“小农集约经营”的现代化之路,并不反对在中国农村的希望田野上燃起“大农”经营的“星星之火”,只是觉得,这“星星之火”既不可能也不必要在中国大地上“燎原”起来!
[ 1 ]、张德元,对农村土地制度的再思考[J],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1);
[2]、夏永祥,农业效率与土地经营规模[J],农业经济问题,2002,(7);
[3]、罗必良,经济组织的制度逻辑[M],山西,山西经济出版社, 2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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