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体制障碍,让农民“后”富起来(2)
2015-01-24 01:19
导读:三是征地诱发腐败,腐败摧残经济。由于征地制度是一种 行政管理 审批制度,所以征地、用地就不可避免地和权力相联系,且征地、用地涉及的货币标的
三是征地诱发腐败,腐败摧残经济。由于征地制度是一种
行政管理审批制度,所以征地、用地就不可避免地和权力相联系,且征地、用地涉及的货币标的相对较大,这就为腐败既提供了可能也提供了动因;近年来涉及征地、用地的腐败案件连年上升就是最好的佐证。不仅如此,在征地制度下,非农用地是通过行政审批取得的,结果就出现了一些对政府官员的“公关”成功者获得了土地,但他们却不是土地的真正需求者,真正的土地需求者又往往“公关”不成,于是,同一地块反复“倒腾”、几经易手的闹剧就在中国房地产界不断上演了,这样反复倒腾的直接后果是使土地成本占了中国房地产业建设成本的三分之一,中国的商品房成了名副其实的“金屋”,中国的房地产业刚刚起步,市场就已经“饱和”了。时至今日,我国积极的财政政策已经积极了多年,财政风险和风险同在,而需求不足、市场疲软的局面却仍未改观,如果房地产业一旦“崩盘”,那我们不愿看到的“滞涨”离我们还有多远?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防范和消除腐败的最好办法,就是让权力与经济交易无涉;所以,无论是从上考虑,还是从经济上考虑,现行征地制度都不能继续下去了,改“征用”为“买卖”,时不我待!
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主义市场体制,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是其重要。要素市场是市场体系的基础,土地是一种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因此促进土地流转的市场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我们既然想亲近市场,就要遵循市场游戏规则,要尽快建立起土地一级、二级流转市场,而政府应超然于土地流转市场之上,做一个服务者、管理者、协调者,政府要相信“人民”,当“人民”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时,他们会照顾好自己的,因为市场和莫斯科一样不相信眼泪。这里还有一个,就是要想使农民成为土地市场真正的交易主体,必须要赋予农民相对完整的土地财产权,明确农民对其土地的排他性占有,只有这样土地流转市场才能真正建立起来,农民在土地市场上的交易行为才能不受制于人,农民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土地流转中的“伤农”、“害农”现象也才能得到有效遏止或消除。我的一贯主张是,在实行土地国有化的基础上,赋予农民对土地的永佃权,把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以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样做既可在当前满足土地市场建设的需要,又可避免土地私有化可能带来的风险,降低了土地制度改革的
政治成本,符合我国渐进式改革的基本方向。为此,要对我国现行的《宪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进行修订和补充,同时制定出指导和约束土地市场交易主体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的具体政府法规、政府条例,使土地交易既始终处于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之下,又能使土地有序、顺畅流转。“征地运动”可以休矣!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当然,征地制度并非所独有,事实上,大多市场经济国家政府都保留适度的征地权,那是为了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需要,但这权是被法律严格限制、小而又小的。我们也完全可以照此办理,尽快制定出专门的法律,严格、具体、清晰地界定政府征地权的使用范围,规定范围之外的土地流转则一律托付给市场,政府即使有鞠躬尽瘁之心,也千万不要再事必亲躬了!若如此,上面所述的多种因征地而产生的矛盾必将不攻自破,其实问题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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