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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分工与岗位价值
(一)社会组织与岗位设置
我们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谈论价值问题,撇开商品这个媒介而直接考察人与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高度发达的社会,且这种分工朝着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分工的结果是社会形成了各种系统,各种系统又由各种组织构成。在我国,这种组织通常称之为单位(家庭是一种特殊的组织,是最小的社会单位),各种单位又设置了种种岗位。每个人都是在一个特定组织(单 位)的特定岗位上工作。
我们可以根据岗位所担负的责任对岗位进行分类。以企业为例,企业岗位按其性质不同可以分成若干个类型:如生产岗位、执行岗位、专业岗位、监督岗位、管理岗位以及决策岗位等。岗位设置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尹隆森总结出如下原则:(I)岗位设置的数目应符合最低数量原则;(2)所有岗位要求实现最有效的配合;(3)每个岗位能否在企业组织中发挥最积极的作用;(4)每个岗位与其他岗位的关系是否协调;(5)岗位设置是否符合经济、科学和系统化的原则。这些原则在其他单位的岗位设置中也同样有效。
(二)岗位价格与岗位价值
岗位设置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其特定的职能,而从工作人员的角度看,他关心的是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我们把人们从岗位中获得的劳动报酬称为岗位价格。岗位价格是岗位价值的货币表现。
岗位的劳动可以分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很显然,每个岗位对于劳动的具体要求是不同的,每个岗位需要特殊的劳动知识、劳动技能与劳动手段,我们把这种需要特殊的劳动知识、劳动技能与劳动手段的岗位劳动称之为岗位的具体劳动。在劳动中劳动者消耗其体力与脑力,我们把劳动者在具体劳动中的体力与脑力的消耗称为岗位的抽象劳动。劳动者在岗位上的抽象劳动消耗构成岗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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