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要素价值论”所采用的这种典型的做法就是将价值定义为商品的有用性,也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把创造价值的活劳动理解为投入到直接生产过程中的活劳动,而将整个生产过程中其他劳动排除在外。其实劳动力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不能创造价值,只能在劳动的作用下转移自身包含的由劳动力的活劳动创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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