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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劳动的过程包含少量的体力劳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活劳动)和绝大多数脑力劳动(脑力劳动多以物化劳动的形式出现),劳动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物化成“死劳动”。然后这些“死劳动”在商品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发生价值的转移,将原来凝结在物化劳动中的活劳动的价值转移到商品中去。也就是说商品生产过程或商品的价值形成过程包括时间上的两个阶段,即物化劳动过程和活劳动的过程。“马克思认为,在考虑商品价值时,可以把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看成是同一劳动过程的前后相继的不同阶段’。价值的形成,不仅需要活劳动,也离不开物化劳动。商品价值的形成通常是一个旧价值的转移与新价值创造的统一体。”从科技劳动创造价值的途径分析,一种是活劳动将价值保存在科技成果即先进工具或原料上,然后在活劳动的参与下,将活劳动与物化在科技成果中的活劳动即物化劳动中的价值一并转移、凝结在商品中。另一种将科技劳动凝结在理论或规律的认识之中(这些理论和规律性认识实质也是物化劳动),人们利用这些理论和规律性认识去开发新的产品,包括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这些产品在进行流通或继续参与商品生产时,就会发生价值的转移。只不过理论和规律性认识作为物化劳动往往不以有形的形态出现,而是一种无形的复杂劳动凝结而成的抽象性的知识产品。
虽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是价值形成的基本要素,但物化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马克思认为,活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物化劳动是价值创造必不可少的条件。一方面活劳动创造新价值,另一方面活劳动又把物化的活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活劳动创造的新价值和被转移的物化劳动的旧价值最终都会凝结在同一劳动对象即劳动者所需生产的产品上。“知识价值论”认为“价值的增加是靠知识”,“知识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其之所以错误,在于坚持物化劳动创造价值,而没有看到物化劳动的转移功能。也就是说,物化劳动所蕴含的旧价值也是以前的活劳动创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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