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反馈和隐私权保护在献血工作中的重要性(2)
2014-06-19 01:24
导读:4.1血液检测存在的差异:采供血机构的血液检测标准与临床医疗或疾控部门的检测确诊标准存在差异,血站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某种抗体阳性并不能完全代表
4.1血液检测存在的差异:采供血机构的血液检测标准与临床医疗或疾控部门的检测确诊标准存在差异,血站血液检测结果显示某种抗体阳性并不能完全代表献血者患有某种疾病或血液中带有病毒。这是咨询解释工作中首先应向献血者说明的,以免增加其心里负担。
4.2检测结果不一: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血站检测结果阳性,而献血者重新复查的临床检测结果阴性的情况,血站工作人员在婉言谢绝其以后再次献血的同时,还应从检测标准不一样、安全输血以及国家输血相关规定等方面加以解释,这也是咨询解释中需重点说明的。
4.3合理的解释:抗-HIV阳性的咨询解释尤为特殊,由于血站采取的检测方式是初筛试验,不能确诊,对每一份抗-HIV阳性的标本按国家规定都要送省、市疾控部门的诊断实验室进行确诊,并由他们对确诊阳性的献血者进行流行病调查和追踪。但是,对于最后确诊阴性,而血站检测为阳性的献血者咨询解释工作值得血站同行探讨,因为对爱滋病可是谈虎色变,一旦解释不当将造成献血者极大的恐慌。对此,笔者建议血站应和相关疾控部门协商好,对血站报送的抗-HIV阳性最后确诊阴性献血者的咨询解释工作,最好也由疾控部门的专业人员从更为专业的角度来进行解释。
综上所述,随着无偿献血工作的不断深入发展,公民法律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在血站工作中,献血者的信息准确、及时反馈和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正日益凸现,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内容,作好这项工作对无偿献血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有碍于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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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安全血液和血液制品.卫生部办公厅.专业守则.200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