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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性镇痛药是指其主要适应证不是疼痛,但可治疗某些疼痛、改善患者其他方面的症状以减轻疼痛、增加主要药物的镇痛效果或减少副作用的一类药物。在治疗特殊类型的疼痛时,辅助药物可产生独立的止痛作用,因此可用于癌痛三阶梯治疗的任何一阶段。现在临床上最常用的有皮质类固醇、抗惊厥及抗抑郁、抗焦虑药等[7]:如皮质激素对颅内高压、急性脊髓压迫、骨转移、肝包膜扩张等所致疼痛、肿瘤侵犯所致神经伤害性疼痛均有作用;抗惊厥药对针刺样疼痛有效,三环类抗抑郁药阿米替林对浅表烧灼性疼痛有效,精神安定药、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有抗焦虑、镇静、催眠、松弛肌肉的作用,可改善患者的精神心理症状,适于针刺样或阵发性神经性疼痛。另外,维生素B类以及血管扩张剂烟酸、他巴唑等能改善血液循环及神经传导,对神经疾患引起的疼痛有效。甘露醇、速尿等利尿药适于因急性神经根水肿而出现的严重根性疼痛。此外,较常用的辅助性镇痛药还有双磷酸盐和降钙素,其中,目前临床上用于癌痛的双膦酸盐类药物主要有3种:依屈膦酸钠、氯屈膦酸钠(骨膦)和帕米磷酸二钠(博宁),国外文献[8]报道帕米膦酸二钠疗效最好。博宁的使用剂量目前多采用90mg/d,静脉缓慢滴注。也有大剂量采用的报道。安风伟[9]观察博宁治疗骨转移疼痛时,每疗程用博宁总量210mg,分3天用,第1天90mg静滴7.5~8h,第2天和第3天分别用60mg静滴3~4h,1个月重复1次。结果疼痛总缓解率88.2%,其中显效率82%,毒副作用小,病人能耐受。
2 放射治疗
放疗对癌症压迫或浸润神经引起的疼痛缓解率达70%~85%。若原发灶对放疗敏感,则效果更佳。特别对局限的骨转移,局部放疗既可抑制肿瘤甚至杀灭肿瘤,又可使疼痛大大减轻,有其独特的治疗作用[10]。放疗止痛的适应范围主要是转移性骨肿瘤、脊椎转移、肿瘤对脊髓神经根的压迫,脑瘤、肺癌侵犯臂丛神经,胃、胰腺癌侵犯后腹膜等。Adenipekur等[11]采用放疗92例骨转移伴疼痛的患者,完全缓解率25%,部分缓解率73%,有效率达95%。一般来说,如病人方便,以肿瘤吸收剂量30Gy/2W/10F为最合适的照射方式,80%~90%病人可以获得较持久的止痛效果,70%以上的病人缓解期达3个月,而且保持满意的生活质量,基本生活可自理。生存期超过1年的患者中,50%~60%疼痛持续缓解直至死亡。
3 外科手术治疗[12]
手术治疗在癌痛的治疗中占重要位置,由于肿瘤压迫、刺激所致的梗阻性疼痛,外科手术是必须而有效的治疗方法。
3.1 麻醉方法 麻醉方法包括了5个主要类型:末梢神经阻滞、肌筋膜触发点注射、自主神经阻滞、鞘内神经阻滞以及一氧化氮药物麻醉。局部注入局麻药,阻断末梢神经传导,可解除局限性癌痛,简便可行。若局麻药无效,则可考虑使用无水酒精和苯酚来破坏神经,达到神经破坏性阻滞止痛的目的(麻醉手术)。对内脏癌痛,采用腹腔神经节传导阻滞有效;对浸润臂丛、腰骶丛的癌痛,头颈颜面部癌痛,做交感神经节传导阻滞有效。在全部癌痛患者中,约20%的人需要做神经破坏性阻滞,其有效止痛时间为数小时至数月,平均3~6个月,因此,在估计癌痛患者生存期超过6个月者,不主张做神经破坏性阻滞,否则以后的疼痛更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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