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医疗保障分析(2)
2014-10-18 01:10
导读:改革的实质是改变以往国家和企业大包大揽的医疗制度,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增加职工个人自负比例,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目前医疗改革的主要
改革的实质是改变以往国家和企业大包大揽的医疗制度,减轻国家和企业负担,增加职工个人自负比例,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目前医疗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低水平、广覆盖”。改革的目标是从1998年起,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镇全体劳动者,并逐步形成包括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以及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以下是社会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项目内容
参加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集体、外商投资、私营等)、机关、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缴费办法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职
工一般为2%)
账户办法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
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原则上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和限额支付限额: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账户中支付或个人自付
支付原则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
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途径解决
三、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必要性
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国家有关领导在不同的专题会议上都有过精辟的论述,摘录如下:
“我们现在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只能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当代医学诊疗技术手段不断发展,一些高新技术的采用,往往需要支付高额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所能支付的最高医疗费用限额,超过限额的医疗费用……探索其他解决办法”。(1996年4月8日国务委员袁pèi@①云在全国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扩大试点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由于我们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财政困难,企业效率不高。所以在建立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时,要考虑到国家和企业负担不能太重。由此,必须积极地探索和发展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方式,如:互相医疗保险、商业性医疗保险等。”(1996年李鹏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四、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法规
1.“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五条)它确立了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法律基础。
2.“发展……商业性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以满足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医疗需求……”(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51号文《关于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和扩大试点的意见》)它表明了政府职能部门对商业医疗保险的态度。
3.“……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加快我市的卫生事业发展,……为我市劳动者和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要探索补充医疗保险模式,以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需求。”(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策28号文件〈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这里可以看出我国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对补充医疗保险的态度。
4.“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
为了不降低一些特定行业职工现有的医疗消费水平,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作为过渡措施,允许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超过部分从成本中列支。”(国发44号文件《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政府文件,它为我国医疗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也成为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五、国外补充医疗保险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