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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欧美国家在大都市区域协调治理方面积累较多成功经验,而我国在大都市区域治理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树立全局发展、综合协调的治理理念,科学定位区域间政府职能,建立统一的大都市区域治理行政主体,建立大都市区域治理公共管理协调机制以及大力发展非政府组织共同参与的大都市区治理是创新我国大都市区域治理模式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大都市;区域治理;模式创新
[作者简介]曾望军,湖南文理学院科技处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生,湖南常德415000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6-0006-04
大都市区是世界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也是全球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我国面临着城市化进程的跨越式;发展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产业跨越发展相适应,以都市区带动城市化的新城市时代。因此,大都市区管治是中国未来区域政策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之一。相对与世界各国大都市区域发展的成熟经验,我国大都市区建设存在诸多的问题。这需要我们在借鉴世界经验和我国城市发展实践的基础上深入思考如何通过体制创新完善我国大都市区的治理。
一、国外大都市区域治理的经验启示
许多欧美国家比我国较早进入城市化阶段,积累了许多大都市区域管理的经验,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大都市管理方法和模式,为世界各国尤其是我国的大都市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一)国外大都市区域协调治理注重长期推进农业现代化、郊区工业化、乡村城镇化。中心城区与郊区的协调发展是国外大都市区域协调发展的重点。中心城区的不断扩展是大都市发展的必然要求。以日本东京、澳大利亚墨尔本、美国纽约等为代表的国际大都市,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城区范围迅速扩展到近郊甚至远郊;中心城区制造业、零售业等产业大批向郊区转移;人口加快向郊区扩散;郊区小城镇和各种规模的商业、工业、聚居中心大量涌现。实践表明,在中心城区扩张的同时,推动农业现代化、郊区工业化和乡村城镇化是国外大都市实现城郊协调发展的普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