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代国营企业领导体制的演变及其原因(1)(3)
2017-08-04 04:49
导读:在东北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华东、华北地区的城市工作会议则提出国营企业中应实行党委领导制。华北城市工作会议对企业实行党委领导制还是厂
在东北提出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华东、华北地区的城市工作会议则提出国营企业中应实行党委领导制。华北城市工作会议对企业实行党委领导制还是厂长负责制,经过热烈讨论,最后同意实行党委领导制。其理由为:根据目前华北各厂矿的实际情况,许多大厂矿都是旧人员当厂长,实际无法解决党政工团的统一问题;而许多小企业虽然换了共产党员当厂长,但他们很多人不懂生产管理。因此,要在企业中统一思想、统一工作步调,目前的厂长均不能胜任,现在的问题是缺乏技术上和政治上都行的“文武双全”的干部。而党的“一元化”领导,则有长期的经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土地改革皆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取得胜利,并且军队也实行了党“一元化”领导,效果很好。因此,在目前缺乏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兼备的干部情况下,应实行党委领导制。于是,华北、华东都决定实行党委领导制,即:凡党、政、工、团的上级指示及其在企业中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一律经过企业党委讨论,作出决定,分工进行;企业中一切重要事项,最后的决定权属于党委,厂长要对同级党委负责。党委实际上成为企业的最高决策和领导机构。
这时期,中南、西南的国营企业正处于全面民主改革阶段,政治任务多,颇感到党委领导制的必要性和好处,因此也主张实行党委领导制。西北地区则反映,由于企业党的干部质量低(多为陕北 农村 干部转来)、数量少,目前只能做 发展 党员、 教育 党员的工作,很少可能过问生产,因而暂时谈不上党的统一领导。
中央的看法与华北、华东的观点基本一致。1951年5月16日,刘少奇就此问题写信(经过毛泽东审阅)给东北局书记高岗。信中说:我们暂时还没有或少有既懂得
经济工作和技术又懂得党与群众工作的干部来管理工厂,因此,目前在工厂中实行一长制是难于管好工厂的,而以党委方式来实行集体领导,则既可补足厂长的缺点,又可统一各方面的领导,就象在军队中那样。因此,党委领导制是目前比较好的管理工厂的方式,一长制则要等以后条件成熟后再普遍实行。①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召集各大区和中直机关、中央各工业部、全国总工会及产业工会的代表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国营工厂管理的决定(草案)》,这个讨论会在企业的党政关系上基本统一了认识。会议认为:东北的厂长负责制是好的,将来工厂管理必须走向厂长负责制。但是由于关内各地具体情况不成熟,必须经过过渡时期。即厂长负责制必须在民主改革完成、生产改革有了一定基础才能实行,而在此期间,以党委领导制较为适宜。关于过渡到厂长负责制的条件,东北的经验是:(1)民主改革基本完成;(2)工厂已能实行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制;(3)专业管理机构建立,有了技术管理规程;(4)党群工作有了基础,干部有了管理经验。此外,华东还加了一条:企业外部的领导步调一致,克服了多头领导现象。
共3页: 1 [2] [3]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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