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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公司,现代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本文在对此问题研究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深入地分析了商业银行的特殊性,进而研究了其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体现在治理目标、董事会制度、资本金及外部监管等方面。通过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可以发现:经营业务的特殊性会影响公司治理、特许行业需要法律进行部分强制性规范、承担更多社会责任的公司需要监管机构适度监管。
[关键词]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监管
商业银行是1国金融体系的主体,其自身公司治理问题在东南亚金融危机后受到普遍关注。作为1种经营货币的特殊公司,现代商业银行具有诸多不同于1般公司的特点,这些特殊性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既可以深化和拓展公司治理的研究,也为完善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
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研究综述
近年来,公司治理问题受到人们普遍关注。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过程中,完善银行公司治理日益受到重视。尽管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对银行公司治理提出了很多具体思路和对策(陈学彬、张文,2003;厥澄宇、王1江,2005;吴晓灵,2005),但大多从1般企业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践出发去研究银行具体的公司治理机制,缺乏1个统1的理论框架来分析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这是当前该领域研究的1个重要缺陷。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不是公司治理理论在商业银行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公司治理1般性与商业银行特殊性的有机统1。Ciancanelli and Gonzalez(2000)指出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出发来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架构,并以此作为商业银行治理问题研究的基准。Macey and O'Hara(2001)从银行的特殊性出发在普遍意义的基础上分析了1般公司治理架构对于商业银行的适应性。Arun and Turner(2004)认为银行治理所遵循的基本思路是从商业银行与1般公司相比较所体现的特殊性着手来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问题。李维安、曹廷求(2005)指出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出发,既是研究银行治理问题的逻辑起点,也是进1步创新公司治理理论的根本所在。在这篇文章中,作者提出:把握金融中介和商业银行自身的特殊性是研究银行治理的关键。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整理)
2、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商业银行是金融媒介,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产品和资本结构相对于其他企业有所不同。其经营牵涉到国民经济全局,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有必要了解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1)商业银行高负债的资金结构。商业银行自有资本所占比重较低,按国际通行的《巴塞尔协议》的规定,最低的安全界限为8%,意味着其负债最高可达到92%。在这种高负债的结构下,银行的运营资金主要来自于债权人。1般来看,银行的债权人可分为银行同业、债券持有者以及存款人3类。其中提供资金较多的是存款人。
资本的高杠杆和高负债经营的特性,决定了在资本获利可能性大大增加的同时,资本运营的风险也大大增加。因此,股东和经理层因短期行为损害存款人利益的可能性也随之增加。在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情况下,要求商业银行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安排上应强调风险管理,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保证资本充足,突出对存款人利益的保护。
(2)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的复杂性。尽管信息不对称在任何企业都存在,但在商业银行中更为严重。因为银行经营的特殊性和专业性,资金提供者很难了解银行如何使用其资金。这种信息不对称使委托——代理关系更加复杂。
对于1般公司,委托——代理关系表现在股东与董事会、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而对于商业银行,由于监管者、存款人、贷款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复杂,要求商业银行通过治理结构中制度安排解决各种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对称,以保证其稳健经营。
(3)存款保险(含隐性担保)的负激励。为了有效控制金融风险,西方各国普遍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而大量研究表明:由于存款制度的存在,1方面,股东因此而偏爱1些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侵害只享有固定回报权的债权人的利益;另1方面,存款人监督商业银行经营的动机减弱。目前,我国虽然未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实质上,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政府的隐形信用担保,这不但使银行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问题,而且极大地减弱存款人对银行经营的关注。 中国大学排名
(4)商业银行监管的特殊性。尽管各个国家在不同时期对银行监管的范围和力度不同,但由于银行运行的脆弱性和银行出现问题的传染性,各国政府都积极对银行进行监管。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管制可以在1定程度上替代银行弱化的法人治理机制。
3、商业银行特殊性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含义的理解。不同学者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含义有着不同的理解。从法学和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治理结构就是通过1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目的是协调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和权利关系,促使其长期合作。根据OECD(2004)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1个涉及公司的管理层、董事会、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1整套关系体系。公司治理也提供了1个框架,通过该框架来确立公司目标,决定实现目标的措施和绩效监控。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其发布的《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2006年2月)》报告中就银行公司治理的涵义做了阐述:从银行业角度看,公司治理涉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管理银行业务及各项事务的方式,这将影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如何制定公司目标、经营银行日常业务、履行对股东的责任义务并重视其他被认可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确保银行的经营活动和日常行为符合安全稳健经营的要求,并遵循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定、保护存款人的利益。该报告中提到的治理准则体现了商业银行特殊性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2)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的体现
1.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标的特殊性。目前关于公司治理的目标1般有3类:第1类是股东至上论,认为公司治理的中心在于确保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是确保股东得到应有投资回报的各种机制(Fama & Jensen, 1983);第2类是投资者利益保护论,认为公司治理是确保包括股东和债权人在内的所有投资者得到投资回报的各种方式(Shleifer Vishny, 1997);第3类是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公司治理研究的是包括股东、债权人、雇员、顾客、供销商和社区在内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定他们之间关系的制度安排(Cochran & Waitick, 1988;Blair,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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