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对会计记账规则的理解与执行(2)
2014-01-09 01:01
导读:六、关于个年度建新账时某些账薄可跨年连续使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对于
六、关于个年度建新账时某些账薄可跨年连续使用问题财政部会计司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编写组编写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培训教材》,对于新的会计年度新账问题指出: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工作量较大。因此,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更换一次。各种备查账也可以连续使用。
《黑龙江省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企业会计账薄应当每年更换一次。财产物资明细账(卡)、债权债务明细账、备查账薄等,能够满足下年度使用的,可以跨年度使用。根据以上说明和规定,各个企业和事业行政单位下年度建新账时,对于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以及备查账薄,原则上可以跨年度连续使用,但有些小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单位规模较小和会计业务量较少,全部会计账薄应当每年更换一次,这样既可以较容易做到,又有利于新年度账薄使用和按年度保管会计档案的完整无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