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分析(2)
2014-11-11 01:07
导读:(五)借款费用:新准则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范围,由专门借款扩大为一般借款;此外,新准则还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范围,由固定
(五)借款费用:新准则扩大了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范围,由专门借款扩大为一般借款;此外,新准则还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范围,由固定资产扩展到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这对房地产公司、生产周期长的制造业公司等的业绩会产生较大的正面影响。
(六)无形资产:新准则规定,对企业内部研发项目,在研究阶段的支出,应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开发阶段的支出,具备一定条件时应确认为无形资产。该规定减轻了科技企业在开发阶段的利润指标压力。此外,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原准则规定,如果合同及相关法律均未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10年;新准则不再具体规定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利润上升)。这样,公司对其无形资产是否属于寿命可确定,以及寿命多长的判断将对公司利润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企业合并:新准则就是否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分别适用于权益法或购买法,并就商誉的处理做出规定。购买法下,作为支付对价的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值的,其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利润上升);以往对合并价差是逐年摊销的,而新准则下商誉不进行摊销,而是予以减值测试,是否发生减值及减值幅度大小将依靠主观判断。
(八)政府补助:对于与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原制度规定是先作为负债,待项目完成后转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应系统地在一定期间内作为收益处理,从而增加当期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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