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围绕国际会计准则前景的较量与对策(3)

2015-02-18 01:23
导读:动向之三:四加一小集团(G4 1) IASC的正式成员是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但是各国,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已不受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家控制

  动向之三:四加一小集团(G4 1)
  IASC的正式成员是各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但是各国,尤其是主要发达国家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已不受注册会计师协会一家控制,而是政治过程的产物。核心准则要能成为国际认可的准则,没有这些准则制定机构的支持是不行的,因此,IASC在忙于其核心准则项目的同时,又与对其影响最大的四大英语国家(即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成四加一小集团(G4 1)。自1997年以来,(G4 1)寻求在一些问题上达成一致,并且已经发布了6个讨论稿, 为制定国际上通行的会计准则作准备(博伊默,1999)。由于国际会计准则主要是受这四个英美法系国家的制约,所以,G4 1表面上是IASC与这四个准则制定机构之间达成谅解的渠道,实质上是这些国家希望首先将所谓的国际通行的准则限制在这四大国认可的范围内。
  动向之四:队伍的改组
  从美国不买IA曰:的帐,到四加一小集团的形成, 种种迹象表明, 能否建立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已发展成为一场政治较量,如这种准则的制定机制应是怎样的? 如何分配各方面在这一机制中的权利? 据此,队伍于1998年12月提出了一份报告:《塑造IASC的未来》(Shaping IASC for the Future,以下简称“IASC报告”),建议对IASC作彻底的改革。其要点是:
  1.将IASC的目标定为制定高质量的国际会计准则, 而不是将国际会计准则仅仅作为国际协调的工具,以提供高质量、透明、可比、于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
  2.通过成立准则制定委员会(Standards Development Committee),为各国准则制定机构提供一个合作的条件,使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维护本国主权的同时,能在制定国际会计准则中发挥重要作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扩大IASC理事会(IASC Board)中专业团体及地区的代表性。
  4.成立一个有效和独立的基金会(Board of Trustees),其职责是任命称职、诚实、客观和信守IASC《编报财务报表的理论体系》的人士,组成IA缸理事会和准则制定委员会。
  5..建立一个更详尽、公开的准则制定程序, 包括公开讨论技术问题和制定中的准则、 实地试验、就IASC的计划公开质询、延长IASC文件征求意见的时间、公开IASC结论及反对意见的根据等。
  以上报告的征求意见稿一发出,各国及国际组织即开始提出各种意见。其中美国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 FAF)及FASB于1999年初提出了题目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未来发展之见》(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Setting:A Vision for the Future)的报告(以下简称“FAF/FASB报告”)。这两个组织的主席还在1999年3月10日致信IASC秘书长(Jenkins, Johnsion,1999,以下简称“FAF/FASB信”),对“IASC报告“提出了详尽的意见。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主席克特莱(kirtley)和总裁迈兰根(Melancon,1999)也于今年4月21日回信IASC秘书长,对“IASC报告”提出了详尽的意见。美方与IASC争论的主要问题,将在本文下半部分论述。概言之,根据IASC建议和美方的修改意见,未来的IASC无疑是美、英、澳、加等国准则制定机制的翻版。但是,这种产生于各国主权范围内的准则制定机制能否在跨国组织中行得通?人们将拭目以待。

  三、 争议

  (一)有无必要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有没有必要制定全球适用的国际会计准则既是一个理论之争,又是一个权利之争。理论之争可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长”。支持者的意见已在以上制定国际会计准则的迫切性部分述及。反对者认为,因为各国政治经济环境不同,经济发展水平高低不同,所以,统一会计准则是以削弱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代价的,就象买衣服,“一种尺码不合众人身”(One Size Not Fit All)。权利之争指谁将主导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二)由谁来制订国际会计准则前一段的发展已经表明,新国际会计准则能否顺利出台已演化成一场政治较量,即除非改变IASC的组织结构和工作程序,新国际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出台的,或者说,即使出台了,其权威性也将大打折扣。以一个新的准则制定机制取而代之已成必然趋势。与美英等国早期准则制定组织相类似,目前IASC是由注册会计师主导的。改革趋势之一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将成为一个广泛参与的政治过程,即其机制将更趋向于美、英等国目前已形成的会计准则制定机制。
上一篇:渐进发展中的会计法治化研究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