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良资产会计管理与处置的探讨(2)
2015-06-16 01:07
导读:(一)债权实物化 单纯意义上的债权实物化就是通常所说的以物抵债,以物抵债这一处置方式本身并不利于实现不良资产处置损失最小化和最大限度地实现债
(一)债权实物化
单纯意义上的债权实物化就是通常所说的“以物抵债”,“以物抵债”这一处置方式本身并不利于实现不良资产处置损失最小化和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的目标。本文所说的“债权实物化”不仅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以物抵债,而且是企业不良资产处置方案选择设计中的一个非常重要步骤,本步骤设计既是化解前一步骤托管风险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托管这一步骤优势适用的最佳结果。当然,本文所说“债权实物化”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以物抵债是指具有以物抵债所固有的风险,而这些风险有时很难化解,即使化解也是成本过高,直接进行抵债资产出售或转让很难实现不良资产处置损失最小化的目标,其主要原因在于抵债资产单独出售或转让不能实现资产的经营价值,实现的只是资产的清算价值。
(二)实物资产股权化
债权实物化的初衷在于盘活银行不良资产,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最大限度地救活一个企业,对国家、社会、员工负责,从而达到“多赢”的理想境界。然而,债权实物化的风险与收益并存,它一方面化解以物抵债带来的风险,也可能化解一般债转股所带来的部分共性风险;另一方面又可能滋生新的风险。笔者认为,通过司法途径实现实物资产股权化可以有效地控制新的企业,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也就容易经营管理和发展,更不会让企业产生赖账预期。一般债转股能够从账面上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但是这种改善并不意味着企业效益的真正提高。企业通过债转股,不用再支付银行利息,这就使企业成本降低,增加了企业的利润或者减少了企业的亏损。
(三)推进资本市场建设
企业在不良资产会计管理与处置中,要以不良资产重组为契机,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第一,要加快产权制度改革,促进产权流通,按照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加快企业的改造,明晰产权;按照市场法则和交易的内在要求培育和建设资本市场,除现有的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外,在全国选择数个中心城市建立三板市场,为大量的中小股份制企业提供产权流通的通道。第二,建立不良资产重组基金,专门用于有希望盘活的不良资产的重组和股份制改造。为了增强重组基金吸引力,可以采取财政保最低固定收益的鼓励政策。第三,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和拓展潜在的购买群体,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促使企业尽快摆脱困境,增强企业的购买力。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四)其他措施
企业要尽职调查待处置不良资产项目,合理选取资产处置方式。参与处置项目的人员要对处置项目进行充分、尽职的调查,明晰贷款企业的所有制性质、贷款方式归类、贷款本金大小、企业经营的历史和现状、企业所属的产业特征和企业所在区域的经济情况,遵循以回收率为最大效率的原则来选取合理的资产处置方式。同时积极利用和动员国内外的社会力量,以打包方式为主,实施集中、批量处置。加强对具有行业关联、产品关联、企业关联、资产关联的不良资产项目的整合和集约化处置力度,加快与此相关的资产调研、资产选择、资产整合、处置方式、市场定位的工作进度,初步形成能够充分体现优化资产重组、优化整合方案、优化处置方式的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集约化的处置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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