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绩效会计核算模式探讨(2)
2016-01-12 01:08
导读: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制度。 首先,应建立独立于事业单位的外部审计制度,使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公正中立的身份,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
4.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制度。
首先,应建立独立于事业单位的外部审计制度,使审计机关或其他鉴证机构以公正中立的身份,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报告。同时应将审计报告纳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以保证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客观、公允地反映事业单位绩效和受托责任。其次,应构建一个层次分明、内容完善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体系,使之包括审计报告、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基金财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要求表露的补充信息等五个部分。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由资产负债表、收进支出表及现金流量表这些主表及其附表组成;基金会计报表由资产负债表、收进支出和基金余额变动表及现金流量表组成,并确立事业单位基金、权益基金和受托基金,各自作为独立的财务报告主体。最后应进步事业单位会计职员的素质及专业胜任能力,并建立更高效的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
5.建立绩效会计核算监视评价体系。
首先是要划分责任单元。责任单元是事业单位内部按责权同一的原则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承担一定经济责任,并能反映经济责任情况的内部单位。划分了责任单元后,还必须建立起事业单位各部分、员工的信息沟通渠道,信息的收集、分享、交流是成功实施绩效治理的重要保证,它包括调整计划、提供帮助,及时激励、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在反馈、沟通过程中达到了绩效监视的目的。事业单位根据反馈的结果对数据进行公道调整后,再将绩效核算的结果即绩效工资分配至部分,部分根据对员工的个人考核结果再发放至个人。其体现这一部分工资与员工个人的业绩、部分业绩以及单位业绩相结合,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分配的竞争和激励作用。
总之,只有健全的事业单位信息体系,才能对事业单位进行真实核算和有效监视。同时基于事业单位绩效会计核算模式的实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单位从上到下都要对其有充分的了解和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