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小规模经营与交易本钱分析(3)
2016-04-13 01:06
导读:3、监视执行合约本钱。在签署了交易合约以后,只要整个交易过程还没有完成,就还不可掉以轻心,由于还要监视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防止合同执行
3、监视执行合约本钱。在签署了交易合约以后,只要整个交易过程还没有完成,就还不可掉以轻心,由于还要监视和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防止合同执行人任何可能的违约行为。经济学通常假定各种经济行为主体是具有“利己心”的,所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古典经济学在市场经济的运行题目时,往往只是假定人们出于自利的目的来到市场进行交易,然后论证市场交换能在自利双方之间实现互利,使双方的满足程度都有所进步。但是,后人指出,这种简单的理论模型忽视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有的人不仅利己,而且会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靠损害他人利益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其典型的例子就是欺诈。欺诈行为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违约”。在现实世界中,一笔买卖或一项经济活动通常都是事前签订“合同”,在一定时期后“交货”,完成一项交易。在这一过程中,“损人利己者”就可能利用交易对手的无知或轻信,在签订合同时信誓旦旦,对方付款后,却不老老实实地照合同上的条款,保质保量地提供产品,结果使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害。在经济学上,这种利用他人“轻信”的机会损人利己的行为称为“机会主义行为”。正是由于存在着这种“机会主义行为”,所以合约的签订双方都必须监视合约的执行情况,这也需要付出一定的本钱。同时,当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对另一方造成了损失,在事实弄清楚之后,受损失的一方还要索赔,而“索赔”这件事(这实际上也是贯彻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也要花费本钱的。
4、界定、保护产权本钱。所谓交易或交换,无论是物品还是劳务的交换,回根到底都是一种权利即“产权”的交换。既然交换是产权的交换,那么首先就必须明确界定产权,但“界定产权”本身是要花费本钱的。起草和制定产权的,就是产权界定的本钱。但不能执行的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不能有效地加以贯彻和保护的产权,只是“口头”的产权。因此,“界定产权”的根本在于有效地保护产权。保护产权的行为包括,及时获得一切关于破坏产权行为的信息;对破坏产权行为进行有效的制裁等等。而这一切行动,也都是要耗费人力物力的,它们构成保护产权的本钱。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从以上对交易本钱的中,可以看出,交易本钱具有不可分的特点,无论农户经营规模大小,其交易本钱大体相近。因此,农户经营规模越小,单位农产品所要分摊的交易本钱就越高。在生产本钱相同的情况下,交易本钱越高,农产品的总本钱也就越高。近年我国出现农产品卖难的,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农户对农产品信息把握不完全,而农户要把握农产品的完全信息,就要花费比较高的信息本钱。对小农户而言,他根本无法支付高额的信息用度。
可见,在农产品本钱构成中,除了生产本钱外,还有交易本钱。在以人畜力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即使农业小规模经营的生产本钱有可能低于大农场经营的本钱,但由于交易本钱高,农产品的总本钱还是比较高。而在以机械耕作为主的情况下,农业小规模经营不但生产本钱高于大农场经营,而且交易本钱也远远高于大农场经营,因此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总本钱也高出大农场经营总本钱。
三、农业小规模经营背景下降低交易用度的途径
如上所述,由于交易本钱的存在,农业小规模经营的本钱要高于大农场经营的本钱,在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居于不利的地位。要改变小规模经营农户的不利地位,就要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农业规模经营有两种基本形式:(1)农户内部规模扩大,即通过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集中,农户经营规模增大;(2)农户外部规模扩大,即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或不同生产环节的合作,获得规模的利益。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农户内部的规模扩大将是一个长期的进程。因此,在当前应当重点推进农户外部的合作,即建立农业合作组织,通过农户之间的合作,达到降低交易用度的目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经营的农户要降低交易本钱,必须实现农户之间的合作。交易本钱高,是产生农户合作化需求的根源。由于农民和农业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农民是市场经济主体中的相对弱者。首先,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用度高。农民依靠于环境,散居于广大的,并且农村信息体系建设相对滞后。这些客观因素导致农民获取市场信息的难度较大。在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千千万万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作为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直接面对市场,自主决定生产经营活动,这对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是有效率的。但是,分散经营的农户要想及时正确地把握激烈竞争的市场信息,是十分困难的,其花费的本钱也是农户难以承受的。其次,由农业本身的特性所决定,农民面临的各种风险也比较大。农业作为一个深受动植物生理特性强烈制约的产业,密切依存于自然条件。一旦遭受自然灾难,农产品有效供给将会受到损害,从而增加了农民履行农产品供给合同的风险性。更为重要的是,农业生产周期长,而且农产品具有鲜活性特征,一旦农产品不能及时销售出往,不仅农业生产的周转速度,而且影响农民的收益。再次,农民谈判能力差,本钱高。尤其在我国,农产品商品率低,农民能拿到市场交换的农产品数目有限,单个的农民一般不会花费物力和精力往签订合同,且单个农民的知识水平,见识都十分有限,基本不具备谈判的水平和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