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加强教育系统会计基础工作(3)
2016-05-25 01:06
导读:4.规范会计档案的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企业,财务部分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企
4.规范会计档案的保管。已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企业,财务部分应按综合档案室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会计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保管。未建立综合档案室的企业,财务部分要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对已离任的财会职员,其会计档案应交本企业综合档案室或财会部分保管,不得自行存放。对已终止核算业务的企业或部分其会计档案应交主管单位档案室保管。
5.规范会计职员工作交接。会计职员办理工作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会计职员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移交清册上应包含的内容有: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姓名、职务或职称、目录、会计职员工作交接书、交接明细表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题目及意见等书面材料。接管职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的前后衔接及内容的完整。接替职员接管移交会计工作后,应按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继续办理移交前未了的会计事宜。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6.完善会计稽核机制,制定监视措施。一是遴选业务素质高、事业心和责任心强的人担任稽核职员(一般两年轮换一次),对企业所有会计事项进行审核,以保证会计事项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二是对差旅费和招待费等报销业务应进行严格审核,诸如报销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扩大开支或财务部分由于人情关系多给补助等。三是企业一把手应与财务主管签订协议,对渎职或执行不力者应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