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的财务会计问题初探(3)
2017-01-11 01:00
导读:借:股本 30万元 未分配利润 60万元 贷:现金 90万元 实践中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11月以2.83元/股的价格回购2亿股国有法人股时采用了这种,溢价的
借:股本 30万元
未分配利润 60万元
贷:现金 90万元
实践中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在2000年11月以2.83元/股的价格回购2亿股国有法人股时采用了这种,溢价的3.66亿元全部冲减了未分配利润。
3.主张按比例冲减相关权益科目。理由是所有者权益项目重要性是一致的,性质是相同的,没有先后的顺序可言,因此应该按同等比例冲减。如果按照第1种的做法,被注销的30万股发行在外的股票享有了全部的资本公积,而拥有剩余60万股的股东则不享有任何的资本公积,这不符合配比的原则,也不符合同股同权的思想。具体到本例,冲减的比例为0.6(尚未冲减的金额60万元÷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100万元=0.6),因而各科目应冲减的金额分别为:资本公积为36万元(60万元×0.6)、盈余公积为6万元(10万元×0.6)、未分配利润18万元(30万元×0.6)。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 30万元
资本公积 36万元
盈余公积 6万元
未分配利润 18万元
贷:现金 90万元
4.主张按赎回的3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不足部分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采用此法显然兼顾了配比和同股同权的原则,具体到本例,相应的比例为0.3(30万元÷90万元),应冲减的资本公积为18万元(60万元×0.3)、盈余公积为3万元(10万元×0.3)、未分配利润39万元(60万元-18万元-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 30万元
资本公积 18万元
盈余公积 3万元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未分配利润 39万元
贷:现金 90万元
本文赞同上述第4种做法,理由如下:
首先,注销的股份与留存的股份性质一样,应该与留存的股份平等地享有公司的净资产,所以按照比例冲减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以国有股减持为例,国务院2001年6月12日发布的《减持国有股筹集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国有股减持原则上采用市场定价方式。而实践中通过股票回购实现国有股减持的公司,基本上采用了净资产定价的方式。很显然,采用净资产定价的方法暗含的一个假设是所有者平等地享有公司的权益,即权益的性质是相同的,符合第4种的做法,而且操作上也较为简便。如果采用其他方法,则意味着人为地将不同的权益项目加以区分或排序,则定价方法应该有所不同,相应地执行效果也会不同(如定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则不会有人愿意转让。如定价过高,则会对股市产生冲击。国家规定的国有股配售价格为净资产之上,市盈率10倍以下。)
其次,公司作出股份回购的决策是考虑到未来的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管理层的决策,也反映了公司未来的发展预测倾向,理应由未来的业务经营活动负担相应的成本,达到决策与经济后果匹配的效果。因此,尚未冲减的余额应全部冲减未分配利润,由那些对公司未来充满信心的股东承担股份回购的溢价部分。以联想集团为例,其作出的回购股份的决策目的是实现集团分拆及重组,在固有的基础上发展新业务,并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完成内部的整合。这显然是着眼于公司的未来发展,因而股份回购的溢价部分由未来的经营活动承担是合乎情理的。
另外,股票回购的决策一经作出,在现有的条件下通常会提高每股的盈利水平,并提高净资产收益率,进而提高股价,从而使未来的股东享有更高的市场回报,这部分超额回报与股票回购的溢价部分应该有一个配比的关系。如联想集团在宣布购回股份后一周内股价即上涨15%。长春高新在2000年12月实施国有股减持后,使年度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从0.15元、4.28%上升到0.23元、6.44%,分别上升了53.33%和50.47%。因此股份回购的溢价应该与回购引起的市场反应有一个配比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