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特色财务会计委派制的几点认识(4)
2017-03-23 01:03
导读:监督责任是与权力相匹配的。委派会计的主要权限应为: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并按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作帐;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财产
监督责任是与权力相匹配的。委派会计的主要权限应为:要求用人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并按有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的规定作帐;监督检查用人单位的财产保管、收发、计量、验证等情况;审核用人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权拒受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参与拟定用人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组织用人单位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后续等。另外,委派的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工作权限还应包括: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要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签审批;审核用人单位的投资可行性报告和重要合同;参加用人单位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行政会议;建议用人单位聘用一般的会计人员,对不称职和没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其从事会计工作。
为了便于对委派的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管理,还应对其实行定期报告、定期述职、业绩考核、定期培训等制度。定期报告制度是指,规定委派会计人员定期向会计管理部门报告用人单位的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定期述职制度是指,规定委派会计人员定期向会计管理部门提交述职报告,详细汇报其工作情况,述职报告必须经用人单位签署意见。业绩考核制度是指,会计管理部门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是否继续委派以及升迁、晋职的依据。会计管理部门应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应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对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还应结合用人单位的意见,对用人单位可分为管理当局、一般工作人员两个层次,对委派会计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对故意违反财经法纪和职业道德要求,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会计证》,撤消其专业任职资格,依法追究其责任,在若干年内或终生不得从事会计职业。对于违法违纪的单位,可考虑给予会计管理部门相应的执法权,如罚款、封帐、停业整顿等。对于委派会计人员的职务晋升问题,应规定凡用人单位提拔任用分管财务的领导,应先向会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其提供候选人,再由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后任命。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相关问题
1.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需要组织、人事、纪检等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才能顺利推行下去。
2.委派会计人员长期工作在用人单位,会增大被贿赂而与用人单位合谋的可能性,但实行轮换又可能造成泄密。对这个问题的解决可借鉴注册会计师的保密规定,制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准则,其中也规定保密原则。为保证委派会计人员对用人单位业务的熟练,并降低会计管理部门的委派成本,可考虑每五年实行一次轮换。
3.对于新开办的企事业单位,应规定在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前,先将有关资料报送会计管理部门,由其按照企事业单位的营业范围和规模,决定是否需要委派会计人员以及委派的人数。用人单位需持有与委派会计人员签订的协议书,才能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4.会计信息失真的治理是个综合治理工程,不能奢望通过单一途径就可彻底解决问题。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必须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政企分开、加大惩治力度、加强民间审计等措施结合起来,才能起到根本作用。
5.应修改与会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之间相矛盾的条款,为财务会计委派制的顺利实行提供法律支持和依据。
6.所有者可委派财务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当然也可委派财务总监进行财务监督,以增加对经营者的直接监控。财务总监可设在监事会。财务总监的主要职责可包括: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财务管理控制制度;监督用人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重大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效益性,防止侵犯投资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配合外部监督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对用人单位进行的检查、审计等活动;培训用人单位的财务人员等。财务总监的主要权限可包括:参与拟定用人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以及发行有价证券的方案等;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要同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签审批;审核用人单位的投资可行性报告和重要经济合同;参加用人单位重要的董事会会议和行政会议。有权纠正董事会、总经理做出的损害国家和单位经济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