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计委派制看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1(2)
2017-08-02 01:19
导读:二、会计委派制的模式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
二、会计委派制的模式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监督。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护财经纪律,可以称之为一次大刀阔斧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的会计委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财务总监委派制、会计负责人委派制、“会计楼”形式。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
财务总监一般由产权部门选派,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承担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对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它为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甚至于民营、中外合资及外资企业提供了一种可以有效克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监督模式。
(二)会计负责人委派制和“会计楼”形式
会计负责人委派制的委派对象主要是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委派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会计楼”形式是把企业会计从内部分离出去,统一在“会计楼”办公。会计人员的编制根据所属企业的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3-5人。“会计楼”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会计楼”负责统一管理发放,类似于代理记账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会计楼”由经贸部门管理,主要试行于乡镇企业。
上述两种会计委派制的模式都试图从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中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力图使会计人员从双重受托责任中解脱出来,在组织上、经济上脱离经营者的控制,从而真实客观地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这两种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表现为:一是片面追求会计监督的职能。忽视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会计作为特定经济主体中整体管理系统的一个特殊的子系统,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会计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记录,然后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会计人员从企业中独立出来增强了后一种职能。却削弱了前一种职能。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可能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精打细算,从而有碍于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二是两种模式均在不同程度上干涉了企业自主权中的人事权,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三、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一)财务会计中介化
财务会计中介化是指将原隶属于企业,主要从事经济业务的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等财物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即单位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财务人员,剥离为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的“第三者”。他们对委托者(确切地说应该是利益相关者)负责,以会计准则为依据。货币计量企业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记录,在客观、公正、独立、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提供财务、成本和财产经营责任信息,确认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履行会计反映的职能,也就是说中介化以后的会计人员成为类似于注册会计师的财务会计数据处理人员。这对于集团企业来说是值得借鉴的。
(二)管理会计企业化
管理会计企业化是指原隶属于企业的从事非财务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即主要从事宏观管理、协调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应彻底摆脱政府和企业“双重”管理体制的束缚,实现会计角色的“回归”。使其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挂钩,有效运用利益驱动规律,促进管理人员竭其所能对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预测、决策和监控,为
企业管理出谋划策,不断向企业管理当局提供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会计管理信息。以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