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形资产准则若干问题的探讨(3)
2017-08-10 06:29
导读:(二)商誉的计量 商誉的计量即入账价值。商誉的价值大小决定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转化为利益流入。鉴于商誉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
(二)商誉的计量 商誉的计量即入账价值。商誉的价值大小决定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转化为利益流入。鉴于商誉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公允价值计价基础尚未得到广泛,因而商誉的计量成为实务操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关于商誉的量化这一问题争议颇多,无法形成统一意见[8].一般来说,企业的超额利润可视为商誉带来的收益,因此在找到能以正确公允的价值确认企业商誉的办法之前,可采用以下进行商誉的计量:企业商誉的价值=企业利润总额/行业净资产利润率-企业账面净资产。 同时,企业还可以在财务报告中揭示其预期盈利及行业平均利润,揭示本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布情况及其销售额在行业中的排名等,以帮助投资者对企业商誉的价值形成正确认识。 此外,针对上市公司可以采用一种新的商誉计量方法,即上市公司的商誉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账面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以最近一年(除去异常走势区间)股价的平均数代表修正后的股价,这个修正后的股价代表了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一个客观评价,即企业的实际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包含两个部分:账面价值的成本与现行价值之间的差异和账外资产价值。式中,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由资产单项评估确定,即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行市价等计价标准,逐一确定企业现有资产、负债的单个存量价值,然后资产减负债得出。它是把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负债看作互不相关、相互独立的部分而做出的静态评估。这种处理方法与当前关于商誉入账价值的确定保持了一致性,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企业随意调整商誉入账价值以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因而适合上市公司使用。尽管在目前看来,这种方法的可操作性不强,但随着证券市场的规范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相信不久以后能够使用。
三、商誉的摊销 商誉作为一项无形资产,不管是自创商誉还是外购商誉都要予以确认和计量,在账面上确认后,就要考虑其是否需要摊销,若需要,应采用何种方法进行摊销。目前,关于是否摊销这一问题仍没有统一的意见。 《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38)认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在其使用寿命的最佳估计期限内系统地摊销,规定所使用的摊销方法应反映企业消耗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的方式。如果该种方式不能可靠地确定,那么应采用直线性,且使用期自可利用之日起不超过20年,企业还应每年对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以确定是否发生了减值损失[9].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第17号意见书(APB17)认为,无形资产的价值均会逐渐丧失,因此,其价值应在估计的有效期内摊销,但不得超过40年。我国无形资产准则第15条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并对摊销年限作了详细的规定。商誉作为无形资产,必然要遵循这一规定,即在规定的时间内采用直线法摊销。认为应该摊销的理由主要是:(1)购买商誉作为企业获取超额收益的能力,在激烈的竞争中的趋势是日益减少的。(2)按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应在其收益期内合理分配。 虽然摊销的处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经处理后的会计信息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是否仍具有相关性,引起了众多质疑[9].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APB17)之后的财务会计准则第142条“商誉”中又规定商誉不必进行摊销,但必须每年一次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若某些事件或情况出现令呈报单位公平值跌至账面值以下时,则应每半年进行减值评估。 然而,笔者认为商誉不进行摊销更为合理。原因在于商誉所核算的是企业创造和开发知识产权能力的价值,商誉的账面记录应该与这部分价值保持对应。我们知道,企业中与创造知识产权相关的能力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丧失,事实上大多数企业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提高这部分能力,其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市场。FASB将对商誉价值的决定权交给了市场:若市场环境变化降低了企业赢利能力,则商誉价值减少;企业获利能力不变,则商誉价值不变。这样提供的会计信息使报表使用者能对其投资决策作出更准确的判断。可是,如果对商誉进行摊销的话,作为反映获利能力的商誉的价值却随着摊销逐渐减少、消失,这违背了会计处理的真实性原则,因此商誉不应该被摊销。商誉不进行摊销,代替它的是定期对其进行减值测试。每一报告单位可选择年度内任意日为测试日,然后根据前述的商誉计量公式(即企业商誉的价值=企业利润总额/行业净资产利润率-企业账面净资产),将测试当日的相关数据代入公式中来确定测试日企业商誉的价值,进而将该数据同企业商誉的账面价值作比较后提取减值准备。通过减值测试,保证商誉入账后计量的可靠性,从而实现了相关性与可靠性的统一。当然,这一做法目前仍存在很大的难度。 当今正从向信息时代过渡,以知识和技术为依托的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进一步突出了无形资产的重要作用。无形资产正日益成为决定企业现金流量与市场价值的主要动力。目前,会计的核算主要是以有形资产的计量和报告为中心的,对无形资产的计量、报告、管理等,不能适应时代和经济发展要求。企业应逐步深化对无形资产的核算、计价基础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研究与思考,将无形资产正式纳入会计系统进行核算。 [] [1]朱光龙。由无形资产准则引发的几点思考[J].财会月刊,2001,(18):28-29.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Z].北京: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3]张斌。对研究开发支出会计处理方法的改进[J].上海会计,2001,(4):26-27. [4]李从峰。企业自制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处理探讨[J].管理,2004,(7):114-115. [5]傅晋豫。研究与开发费用会计处理浅议[J].财会月刊,2002,(2):37. [6]张翠波。关于商誉问题的探讨[J].上海会计,2002,(2):51-52. [7]龚凯颂。关于商誉会计的思考[J].财会月刊,2001,(20):2-3. [8]吴金海。无形资产会计计量若干问题探讨[J].上海会计,2002,(1):24-25. [9]李华,等。购买商誉会计的信息质量分析[J].四川会计,2002,(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