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应用公允价值例解(3)
2017-08-13 01:54
导读: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6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6万元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66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6万元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6万元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金额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所得额66万元。
(5)2007年9月20日
借:银行存款
287万元(18×16-1)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9.6万元(66×18/3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55.6万元(426×18/30)
投资收益71万元
借:投资收益39.6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9.6万元
税务处理:股票处置收益71万元,资产转让所得=转让收入-计税成本-相关税费=288-427.8×18/30-1=30.32万元。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1-30.32=40.68万元。剩余12万股计税成本为:427.8×12/30=171.12万元。
(6)2007年12月31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账面价值=12×17-(296+130-66-255.6+39.6)=204-144=6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0万元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60万元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方金额不确认所得,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剩余股票账面价值204万元,计税成本171.12万元,差额32.88万元在处置时作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