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关注:内涵在扩大(4)
2017-08-16 05:23
导读:3.关注程度的高低在取决于两条: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 加强我国审计人员的职业关注,一方面,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实行注册会计师轮换
3.关注程度的高低在取决于两条: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
加强我国审计人员的职业关注,一方面,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实行注册会计师轮换制度(这种轮换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也可以是事务所派出的主审注册会计师的更换);建立同业互查制度和惩戒机制,强化会员的自律意识和自律水平;加大对出卖审计意见、恶性压价、相互拆台、同行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自律监管和惩戒;建立高品牌的会计师事务所,品牌的建立不仅有高水准的专业技术声誉, 同时也具有良好的道德声誉,以增强抵制各项压力、保持独立性的能力并相应增加合理的职业关注。另一方面,足够的审计市场和外部有力监管的压力也是决定合理职业关注程度的关键:建立审计师的诉讼赔偿制度,因败德而被行政处罚的注册会计师不仅会丧失声誉, 而且要吊销其执照甚至退出市场。
4.应有职业关注的基本保障:法律责任的安排要合理,实施要有力
法律责任的安排要合理,有两层涵义,一方面,要求法律对审计人员责任的认定要求不能太低,要求过低,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引致过大的期望差距,危及审计职业界的地位,而且不能起到制止不合法行为这一目的;另一方面,也不能要求太高,太高了,超过了当时的审计能力,也会让谨慎合法的审计人员陷入不应该的诉讼中,不利于审计职业的发展。而只能根据当时审计所能达到的职业关注水平,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要有力,就是要加大对注册会计师造假的处罚力度。一是追究违法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二是要抓紧研究和制定具体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的民事赔偿责任细则,做到有法可依。只有真正做到法律责任的安排合理并实施有力,才能却实保障应有的职业关注。
:
毕秀玲,论审计应有职业关注概念的基本[J],内部审计,1999 .10
张建军,试论审计理论中的职业关注概念[J],财会月刊,1995.11
李明辉,论独立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J],经济评论,2004.06
高震平,浅析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律责任[J],奇鲁珠坛,2005.03
王翠琳,蔺全录,对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探讨[J],发展,2005.05
李鹏,段秋霞,独立审计目标发展趋势——揭弊查错[J],市场周刊.财经论坛20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