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会计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措施(2)
2017-08-19 03:59
导读:(三)制定创收资金申报制度。实行创收资金申报制度,是创收项目申报审批制度的延伸,是对创收项目投资决策的再度审核。它不仅可以及时掌握所投资
(三)制定创收资金申报制度。实行创收资金申报制度,是创收项目申报审批制度的延伸,是对创收项目投资决策的再度审核。它不仅可以及时掌握所投资建设的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及时调整、纠正投资建设过程中所出现的误差,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控制偷税漏税和利用创收资金设立“小金库”为个人谋取私利的违法违纪行为。 (四)制定工作定期审计制度。国家审计部门应对高校及各行各业的会计工作实行半年或一年一次的定期审计,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追究会计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操作行为,及时遏止各类侵吞国有资产行为的发生与继续,把国有资产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建立健全高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定岗定责,各尽其职 (一)制定会计出纳分开制度。会计出纳混作是诱发案件的重要原因,所以必须把二者截然分开,分别建立会计科和出纳科,定岗定责,各司其职,且现金出纳员、外汇出纳员、审核员、复核员不能相互兼任,会计档案不能由出纳人员监管,应指定专人负责。 (二)制定货币资金支付限额明确授权审批范围制度。在货币资金支付使用方面,应制定并明确公布各级领导人员的授权审批范围和越权审批处罚标准,同时授予出纳员对超越授权审批范围或缺少必要相关证明的货币资金业务拒绝办理的权力,以确保此项制度的实施。 (三)制定重大资金项目决策集体审议联签制度。为了确保资金的合理支付,对重大资金支付项目的决策,必须由高校领导集体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集体审议,通过并联合签发资金支付决议后,方可办理。同时,应授予出纳员对不执行制度的重大资金支付业务拒绝办理的权力和越级反映情况的权力。 (四)制定重要岗位竞争选拔择优聘任制度。重要的会计岗位必须通过竞争选拔择优聘用。要选用那些业务素质高、法制观念强、敢于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来担任。同时,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业务
培训、法制、业务考核和业务自检,促使会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使之成为理财的能手,防范违纪违法行为的尖兵。 除此之外,还应在现金库存限额、银行账号、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印章保管、岗位责权利等方面加强控制力度,以形成完整的高校内部控制体系,使之起到制止各种浪费性支出和预防各种经济犯罪行为发生的作用。
四、加快落实会计委派制度,促进外部控制与内部控制的有机结合 ,高校内部制约机制尚不健全,对国有资产的控制缺乏直接的监督机制,监督效果也不尽人意。由政府部门向高校委派财务总监或会计机构负责人,参与高校重大资金决策,寓监督于管理之中,寓监督于会计工作之中,对国家向高校拨付的经费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监控,既能较好地解决国有产权代表缺位的。也有效地控制了个别领导者凭主观意志谎报、虚报收支现象的发生。如此,可以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各类会计报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从而使国家全面掌握各高校的真实经营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教育改革指导方案。 实施会计委派制度,取消了会计人员对被派往单位的依附关系,可以解决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排除各种干扰,增强会计人员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使他们敢于坚持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自觉地抵制个别领导者为谋取私利授意、指使、强制其篡改会计数据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自觉地维护财经纪律,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 实施会计委派制度,可以把外部控制与内部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会计人员的职责范围、职业纪律、职业道德进行跟踪监督,促进会计人员不断学习进取,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直接地、有效地控制会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经济犯罪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