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委派制的探讨(2)
2017-08-23 02:19
导读:长期以来,会计人员的定位是履行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他们不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更重要的是为经营者在加强企业管理
长期以来,会计人员的定位是履行会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他们不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计量、记录,更重要的是为经营者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效益方面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实行会计委派制,会使单位领导人认为会计是“外来人”,与他们不同心,对会计人员产生抵触情绪,甚至架空会计委派人员。
(三)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委派人员有两方面的素质应该加以提高。一是业务技能有待提高。现在会计委派人员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即半路改行的多,科班出身的少;简单记账的多,精通核算的少;手工记账的多,擅长电算的少。尽管委派是优中选优,但业务技能参差不齐,多少都是遗憾。二是职业道德有待提高。虽然主管部门对委派会计人员明确了职责、权利和义务,但一些委派人员受人情因素的,对违法违纪行为不能认真监督。
三、完善会计委派制的有效措施
针对会计委派制既必要又不成熟的现实,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一)建章立制,依法规范会计委派行为
,各地推行的委派会计的管理办法,主要是以当地财政收入的收缴为基本出发点,以委派人员对单位收支监督为手段而自行制定并实施的临时性制度。这一管理形式反映财政的利益较多,而与被委派单位很难取得共识。所以,应尽快制定全国性的《委派会计人员管理条例》,对委派形式、程序、对象、范围和委派人员的具体职责提出统一或基本统一的要求,以便指导全国的会计委派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促进被委派单位尊重委派人员,接受监督,充分调动委派人员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前提下尽力帮助增收节支和提高效益的积极性,保证委派公务的公正性、有效性。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二)明确职权,妥善处理各种关系
在实施会计委派制的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好委派机构、委派会计人员与被委派单位领导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委派制收到预期的效果。委派人员与被委派单位领导一样都是按委派单位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工作的,他们之间是为了达到一个共同目标而相互配合、相互约束的。只有明确委派会计人员的职权,才有利于他们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履行职责,依法实行会计监督。委派机构应经常与被委派单位联系,及时向其宣传国家财经政策、法规以及委派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使其知法守法,并在实际工作中支持工作。作为委派人员,也要积极帮助被委派单位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为单位把好关、服好务。
(三)提高素质,规范会计行为
在市场条件下,会计主体行业日益多样化、复杂化、会计核算不断拓宽,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委派机构要成立专门的
培训部门,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先进的会计核算手段。还要严把会计人员录用关,然后,要对被录用人员实行委派会计年度业绩考评,得出综合评价,作为续聘、提职、轮岗的依据。为了形成竞争局面,还可以运用机系统,对会计委派人员的档案按照职务、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进行分级管理,形成开放式的委派会计人才市场,激励会计人员自我奋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会计监督的能力。
会计委派制是会计监督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是强化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力手段。实践证明,它对建立会计监督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高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预防和治理腐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会计委派制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要认真搞好调查,及时发现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会计委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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