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性财务会计虚假的成因及其治理对策(3)
2017-08-30 02:06
导读:2.改进法人治理结构。 (l)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的运作。建立提名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提名公司已发股份5%以上的股
2.改进法人治理结构。
(l)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的运作。建立提名制度,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提名公司已发股份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董事会成员除外)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人数最少应有3名以上至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且应有会计专业人士。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董事会对管理层的监督,对控股股东及其派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经营管理人员与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和审查,治理“内部人控制”泛滥现象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引入独立监事制度,切实发挥监事会的作用。聘请公司外部的财务、法律专家作为独立监事,负责对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进行年度评审,改变监事会人员构成,以增强内部审计功能,监事会人员中要有一定比例的中小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以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和加强民主管理。
(3)设立薪酬委员会。在董事会下设立由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组成的薪酬委员会,负责编制长期激励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以及长期激励计划的日常管理。
3.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推行的会计委派制试点对于经营者的造假行为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措施。由于委派会计人员处于相对独立的职能地位,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有利于帮助被委派部门和单位依法理财,规范和加强预算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强化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但它仍有很大的局限性,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欺诈性财务会计虚假行为,必须改革当前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可按当前行政区域设置相应的国务院直属会计管理机构,实行对会计人员的管理,行使对会计人员的统一管理、调配、监督、任免资格、奖惩的监管职能,使对会计人员的管理与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地方政府剥离,用人单位将应发给会计人员的工资津贴统交由会计管理部门统一发放,实现内部管理向外部管理转变。建立会计人员禁入制度,对违法的会计人员进行媒体曝光和案底记录,注销其从业资格证,实行终身禁入制度,并对聘任无证会计人员单位的有关领导进行重罚。建立统一、快速的会计核查制度,跟踪稽查了解企业经营核算的状况,定期写出报告。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4.改革审计体制,建立高效的外部监督体系。改革现有的审计机关的隶属体制,剥离地方政府,由国务院直属管理,实施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单位的验资、资产评估和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行为,实行中介机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鉴证服务市场,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资信证明、虚假评估、虚假鉴证等不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和责任人员实行禁入制度。
加快建设“金关”、“金税”、“金卡”工程等信息监管系统,实现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和全国联网,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强化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