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的调研(4)
2017-08-30 06:15
导读:2.建立详细的基本数据库。在建立好政策库,掌握好相关政策标准后,必须进一步掌握各单位人员基本数据、资产基本数据、业务需要基本数据及事业发展
2.建立详细的基本数据库。在建立好政策库,掌握好相关政策标准后,必须进一步掌握各单位人员基本数据、资产基本数据、业务需要基本数据及事业发展基本数据等。对于人员经费的预算逐步核算到人,区分人的性别、级别、职务、是否有独生子女、是否住平房、是否有多大的子女等等精心核算,摒弃以往采用平均工资、平均补助核定预算的方式,真正实现准确、公正、公平和易于监督。对资产要开展清查,真正把单位的车辆状况、房屋状况、宿舍状况、电话状况、机状况、取暖方式和面积、业务活动情况等等列入基本数据库,动态管理。
3.分类分档,合理测算标准定额。对于一些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的,或政策规定比较粗略的公用支出、少数人员支出,进行分类分档,出台相应的标准和定额。2000年丰台区已开始尝试分类分档,制定标准和定额,我们开始可以先制定一个相对粗略些的标准和定额,以后再逐步细化和提高合理性。对于公用支出,要区分项目,进行合理的相关系数,不能简单的一刀切,一律按人均多少分档。因为有的支出与人密切相关的,如邮电费、水电费等;有的支出与物(资产)密切相关的,如费、供暖费等。有的与事(业务活动)密切相关的,如会议费、差旅费。还有些可能与人、物、事等多项相关,要分别按人均水平、资产比重、业务特点来测算标准与定额,如办公费,既要结合业务分类,又应结合人数分档。还有些带有偶然性和专项性的支出可能与人、物、事关系都不是明显相关的,如一些非经常性的设备购置费等,简单的按人数制定一个标准与定额可能不太恰当,这就需要按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实行必要的项目论证。对于单位的其他经费(指科目)也是比较难确定的一个标准定额项目,但是若不制定一定的标准定额,就很可能成为任意填列、形成贫富差距和不合理预算的百宝筐。对于其他经费建议先按人均水平核定标准与定额,不留标准定额的规范缺口。对于标准和定额的测定,应成立一个专门的测算小组,同时邀请预算单位的人员参与,并长期重点监测10来个支出部门,及时了解标准与定额的客观性与合理性,不断修正。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二)细化报送人大的预算安排,增加透明度和完整性。
向人大报告的预算的确存在着过粗过乱的情况,即使是专门从事财政工作的人,拿到某区县的财政预算草案,也难以弄清楚财政支出到底用于了哪些方面,投向了什么支出项目。所以,财政部门在布置预算时,就必须细化相关表格,做到充分考虑,严格设计。使一本预算真正反映预算安排情况的全貌,真正做到一目了然。这样既便于财政部门的实际操作,也能得到人大的支持与监督。同时,必须把向人大汇报的预算草案完整化,实行综合预算报告,不再仅仅汇报预算内资金的安排情况,真正把人大报告和财政批复的预算统一起来。既要按功能、也要按部门的说明预算。预算的编制务必到部门、到项目、到人员,报送人大的预算草案应当附表。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使预算的变更必须经过“部门建议-财政审核-政府研究-人大通过”的程序,杜绝频繁追加的发生。
(三)加强对预算编制单位和部门的科学指导
现在,各预算单位和部门的预算管理和编制水平大都比较低,对预算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很不够。所以财政部门在开展财务管理
培训的同时,应大力开展对各单位、各部门预算管理和预算编制的宣传与培训。有关人员经费预算安排的政策也应当与预算单位和部门进行交流与通报,即避免预算部门(单位)无依据申报预算,使预算安排得到更广泛的共识。对于测算的公用经费的标准定额,要通报单位,摆在桌面上,一起推敲论证,避免单位按单位的思路申报预算,财政部门按财政的政策和定额核定预算,致使这种供求矛盾长期的不能达成一致。多向各预算单位、部门解释和宣传,严肃查处虚报冒报预算。出台一定的规约性措施,对于采用虚报冒领方式编制预算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相应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