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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分离

2017-09-09 05:18
导读:会计论文毕业论文,评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分离论文模板,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免费提供指导材料: 一、关于所得税的独立  所谓所得税会计,主要包括以
一、关于所得税的独立

  所谓所得税会计,主要包括以下一些:(1)应税利润及应纳所得税的确定;(2)所得税费用的确定;(3)所得税费用及应纳所得税的帐务处理。从这些内容来看,所得税会计就是所得税事项的会计处理。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们认为,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不是和财务会计相对立的一门学科,理由如下:(1)财务会计的对象是能以货币计量的事项,这些经济事项当然也就包括所得税事项;(2)财务会计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和成本计量,而所得税会计也未偏离这个基础;(3)与所得税事项地位相当的还有资产事项、负债事项、权益事项等,既然人们把资产会计、负债会计、权益会计作为财务会计的一部分,为什么所得税会计又不是财务会计的一部分呢?

  当然,我们否认所得税会计是和财务会计相独立的一门学科,并不否认在财务会计中,将所得税会计作为一个专门问题来。

  二、关于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的关系

  主张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相分离的同志认为,由于税法和会计规范的目标不同,从而两者之间必然会产生差异,从而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之间也就必然会产生差异。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一)关于我国会计目标的定位

  分离论者认为,我国会计目标就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客观、公允的决策相关信息。由于税法是以纳税为目的,因此,如果会计规范和税法相一致,则必然会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因此,为保证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会计利润必须与应税利润相分离。对于分离论者的这种观点,我们从以下两方面来:

  1.仅仅依靠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相分离,能否解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问题?传统财务会计是以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影响会计信息相关性的主要原因来自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计量。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现金流动是一种观念上的现金流动,与实际现金流量并不一致;针对这一问题,就产生了一门和传统财务会计并列的现金流动会计。按历史成本计量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反映的只是过去的情况,而与决策者最相关的应该是反映现状的会计信息。针对这一问题,又产生了一门和传统会计并列的物价变动会计。所以,要解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问题,必须依靠现金流动会计和物价变动会计。既然现金流动会计和物价变动会计尚处于探索阶段,我们为什么又不能容忍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对信息相关性的损害呢?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2.将我国会计目标定位为提供客观、公允的决策相关信息是不现实的。一方面,我国的会计从本质来说还是以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计量为基础的传统财务会计,现金流量会计和物价变动会计还未列入议事日程。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仅仅依靠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计量是无法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决策相关信息的。另一方面,从我国的现状来看,决策者们并不依靠会计信息来作出决策,所谓决策相关性,只是会计学家的单相思。会计信息的真正作用只有两个,一是反映财产的操持责任;二是满足纳税需要。如果不纳税,也不反映操持责任,则许多会取消会计工作。许多实行定额纳税的个体企业就是这种情况。既然,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计量无法解决会计信息相关性,而我国会计信息的主要用途又是反映操持责任和满足纳税需要,那么,将会计目标定位为提供客观、公允的会计信息就是错误的。我们认为,正确的选择应该是:反映财产操持责任和为纳税提供信息。既然如此,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就应该统一。

  (二)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分离并不是一种国际惯例

  分离论者认为,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相分离是一种国际惯例。既然会计要与国际惯例接轨,那就必然要走分离之路。事实上,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相分离,只是流行于英美法系国家,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并不流行。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会计规范由民间职业团体制定,主要是从会计和实务的角度提出针对性的见解,税法由政府制定。会计规范并不是,从而也不依附于法律。在大陆法系国家中,会计规范上升为法律,政府要求为计税目的而采用的会计程序和必须与企业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相一致,会计利润和应税利润合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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