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峡两岸“会计准则——长期建造合同”的比(2)
2017-09-14 01:01
导读:三、合同的帐务处理 两岸的帐务处理思路是基本相同的。现比较如下: 1、核算方法。合同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以合同收入和费
三、合同的帐务处理
两岸的帐务处理思路是基本相同的。现比较如下:
1、核算方法。合同的核算方法有两种:总额法和净额法。总额法是以合同收入和费用的总额反映的方法;净额法是以收入减除费用的净额反映的方法。《建造合同准则》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而《长期工程合约准则》则两种方法都可以采用。
在采用完工比例法时,合同收入和费用的计量方法,两岸也有不同的规定。
(1)《建造合同准则》规定收入和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对以前年度开工本年完工的合同,当期计量和确认的合同收入,等于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后的余额;当期计量和确认的费用,等于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总成本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成本后的余额。
(2)《长期工程合约准则》规定:“采用完工比例法时,每期应以期末完工比例计算累计工程利益减除前期已认列之累计利益后,作为本期工程利益。但前期已认列之累计利益超过本期期末按完工比例所计算之累计利益时,其超过部分应作为本期工程损失。”这一做法就是先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然后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根据两者相减后的余额确认当期合同收益。
两岸准则虽然对合同收益的计算过程不同,但其结果是相同的。所以,笔者认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认为较简单、方便、易理解的方法进行核算。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会计科目设置。为了对合同有关的会计事项进行帐务处理,《建造合同准则》指南设置了以下会计科目:(1)“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毛利;(2)“工程结算”,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向客户开出帐单办理结算的价款;(3)“应收帐款”,核算应收和实际已收的进度款、预收的备料款;(4)“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5)“主营业务成本”,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
《长期工程合约准则》则分别设置以下五个科目:(1)“在建工程”;(2)“预收工程款”;(3)“应收工程款”;(4)“工程收益”;(5)“工程费用”。
3、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两岸准则均规定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但对预计损失的具体处理,两岸有不同做法。《长期工程合约准则》直接将预计损失计入“工程费用”。而《建造合同准则》则另设“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的预计损失,同时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计提损失准备;发生预计损失时,借记“合同预计损失”,贷记“预记损失准备”。
针对以上几点不同,下面举例说明。
[例]甲公司于1996年初承包一项工程,预定三年完成,工程包价为580,000元。其他资料如下:
注:1996年完工进度=154,000÷4550,000=28%;1997年完工进度=480,000÷600,000=80%
(二)计量确认各年收入、费用和损益:
登记每年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154,000、326,000、70,000),登记已结算的工程价款,(180,000、300,000、11,000),以及登记实际已收到的工程价款(170,000、240,000、170,000),其余额均见以上资料。登记确认的收入、费用及损益,其分录除所用科目名称按各自准则而不同外,处理完全相同。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建造合同准则》的分录为:
(1996)借:工程施工——毛利8,400
主营业务成本15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