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反倾销应诉与会计准则国际趋同(2)
2017-09-14 01:10
导读:二、新会计准则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在成本费用核算内容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存货准则 1.扩大了存货成本的核算范围。外购存货成本包括
二、新会计准则的变化 新会计准则在成本费用核算内容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存货准则 1.扩大了存货成本的核算范围。外购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直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删除了原准则中的“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等”。这就说明新准则把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纳入存货的采购成本核算,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2.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缩小了会计政策的选择空间。新准则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相对原准则,新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因为在后进先出法下,成本流与实物流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一致。同时还强调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新准则同时还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而原准则规定企业除了一次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以外还可以采用其他的摊销方法,例如,包装物以前可以采用净值摊销法,低值易耗品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这些规定能够使企业采用一致的方法来核算发出存货的成本,大大降低了企业的选择权,使会计信息更具可比性。 3.在间接费用的分配上,更加注重公允性与合理性,为会计人员提供了足够的职业判断空间。新准则规定,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与原准则相比,新准则取消了列举相关分配标准的做法,要求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地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二)固定资产准则 其变化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1)在初始计量上,新准则考虑了以延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的时间价值因素; (2)在后续计量上,新准则不允许将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3)新准则将固定资产的预计处置费用以折现金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将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固定资产。 以上第(1)、(3)条规定将直接影响固定资产的计价及折旧,进而通过固定制造费用的分配来影响存货计价。而按照新准则,一旦影响减值的因素消失之后,就不能恢复资产的真实价值,这样会使分摊到每一期间的折旧额减少,从而影响到存货真实价值的计量。 (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使资产的入账价值更加合理。在新准则下,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计价,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不核算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的确认,而是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损益。资产的确认价值不同会影响到损益的确认,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如果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差较大,对当期损益、资产结构、所得税费用都会产生较大影响。 (四)职工薪酬准则 1.扩大了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与原有的规定相比,新的职工薪酬准则的内涵要广泛得多。它既有传统意义上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也包括以往包含在福利费和期间费用中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各类社会保险,还有新增的诸如辞退福利等职工薪酬形式。 2.统一了各类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原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而原制度规定不细致,要求将部分职工薪酬计入期间费用。 3.取消了计提应付福利费的规定。新准则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福利费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而原制度规定,企业根据国家规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计入成本、费用。 4.引入了辞退福利的概念。辞退福利包括两类:一类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即“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另一类是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即“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对于前一类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辞退计划条款规定的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对于后一类职工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标准等,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五)借款费用准则 其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核算范围,既包括固定资产,又包括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2)扩大了可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又涉及一般借款。 新准则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扩大了资本化的范围,对存货成本的核算有较大的影响。一方面,对于那些需要经过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言,按新准则规定核算出的成本可能会比按其他规定核算出的成本要高得多;另一方面,借款费用通过资本化构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在折旧方法不变的基础上将提高每期的折旧额,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存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