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合并会计的最新进展(3)
2017-09-27 04:35
导读:(三)合并日所确认的或有对价处理发生变化 现行IFRS3对于或有对价的处理方法是若该或有对价支出将来很可能发生且能可靠计量,则应包括于合并成本,
(三)合并日所确认的或有对价处理发生变化
现行IFRS3对于或有对价的处理方法是若该或有对价支出将来很可能发生且能可靠计量,则应包括于合并成本,或有对价估计的后续变化作为对合并成本的调整而影响商誉金额。按照新版合并准则,合并者需在合并日考虑或有对价的概率分布按公允价值确认或有对价,合并日后或有对价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进入损益。评论回函对于或有对价后续会计处理变化的支持程度明显低于或有对价初始计量的变化。IASB解释说或有对价的初衷往往出于对未来业绩风险的分担,或有对价公允价值的变化常常源于合并后的事项及合并主体所处环境的变化,因此或有对价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合并日被合并者净资产的价值无关,不应调整合并成本。同时,或有对价公允价值变动的影响常为相关特定资产或负债价值的变动所抵销。比如,合并者同意若被合并者的某一诉讼案件获得有利判决则支付额外对价,则当有利判决获得之时,双刃效应产生,一方面被合并者因有利判决结果而确认利得,另一方面合并者因额外对价增加而确认损失,颇似公允价值套期保值,因此或有对价后续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入损益。
(四)非控制性权益的取得或处置是权益交易
现行实务对于母公司取得控制权后再取得子公司股份及在不失去控制权的前提下处置子公司股份的会计处理方法至少有六种之多。新版合并准则提出统一规范,这类交易应按内部权益交易处理,即这类交易反映的仅是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之间相对权益的变化,而不涉及合并与处置问题。当然,这首先需要建立少数股权亦属于权益的概念前提,或说这一处理实际上隐含着主体观的指导思想。IASB认为这不仅是诸法之中最简便的一种,亦是唯一能恰当报告收益和权益之法。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四、IASB关于企业合并准则的其他变化
(一) 或有负债计量的变化
IASB在2005年6月发布关于企业合并准则的ED时,同时发布关于修订IAS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的ED,对或有负债公允价值的计量求助于期望价值法,即使是在极小可能的情形下也需确认。鉴于强烈反对意见居绝大多数,新版合并准则继续沿用了2004版IFRS3的做法,即要求合并企业在合并日分配购并成本时单独确认被合并企业的或有负债——只要其公允价值能可靠地加以计量,并且新版合并准则要求或有负债必须符合负债的定义。也就是说,在老版合并准则下需确认的某些或有负债按照新版合并准则不再需要予以确认。
(二)非控制性权益的计量
新版合并准则在非控制性权益的计量方面允许编报者在其公允价值或被合并者可辨认净资产份额(此法为老版合并准则的做法)之间进行选择。这并非IASB的初衷,但是在投票过程中这两种处理方法均未获得足够的支持票数。美国FASB则要求非控制性权益按公允价值计量。IASB和FASB认为,按公允价值计量非控制性权益有助于报表使用者估计合并者取得剩余的非控制性权益所需支付的金额。
(三)损失分配的变化
按照2003版IAS27,超过非控制性权益的损失需从控制性权益中予以扣减,子公司后来说获得的利润应先分配至控制性权益,直至先前被控制性权益所吸收的非控制性权益的损失得以恢复。修订后的IAS27要求所有归属于非控制性权益的损失皆应分配给非控制性权益,即使这可能导致非控制性权益出现借方余额。考虑到IASB和FASB认为非控制性权益是按比例参与子公司风险与报酬的,这一变化亦在情理之中。
五、结语
新版合并准则是IASB和FASB合作研究所发布的第一个单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即便如此,修订后的IFRS3和FAS141仍然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控制定义、公允价值概念和或有负债初始确认标准等方面的不同。这些差异的消除需随其他项目的开展才能逐步得以解决。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总之,新版合并准则在企业合并初始确认方面的变化以公允价值计量为旗帜,在企业合并后续处理方面的变化则以主体观为基石。所以,虽然合并商誉仍保持母公司投资成本与母公司所取得的被合并公司合并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差的计算模式,但是,笔者预期,完全商誉这只狼终究要来,只是不知在何时.也许,需要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