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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本著作看西方翻译研究的新发展(2)

2014-10-01 01:01
导读:分探讨的是美-德中出现的差异和译者的不同译法。该部分由四篇论文组成。第一篇集中分析T·S·艾略特的《荒原》在不同时代的法文和德文译本。该文旨
分探讨的是美-德中出现的差异和译者的不同译法。该部分由四篇论文组成。第一篇集中分析T·S·艾略特的《荒原》在不同时代的法文和德文译本。该文旨在建构一个由数种参数组成的模式,用于描写原文中的文化指涉(cultural 
references)和译者在译文中对这些文化因素的处理。主要有以下六种参数:1. 文化指涉的明晰度(从最为微妙的文化内涵到明确无疑的文化上的陈词滥调);2. 
范围 (或者特属于某个地区、某个阶级,或者属于某个,或者具有文化普遍性);3. 性质(宗教、、、体育、生活方式等等);4. 维度(文化指涉所处的特定历史时期);5. 
语篇类型;6. 一体性或者融合性(在何种程度上文化指涉与作品融为了一体)。这六种参数为分析不同译者对《荒原》中文化指涉的不同译法提供了一个切实可行的框架。但该文指出,对其它作品的译文或者其它文学//文化之间的翻译进行研究时,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新的参数或者删减既定参数。此外,在一个情景语境中显得十分重要的参数,在另一个情景语境中可能会变得无足轻重。同样,由于文化之间的差异,在源文化中最为平淡无奇的文化指涉有可能会在译入文化中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该部分第二篇论文集中分析德国译者在翻译杰克·伦敦的《荒原的呼唤》时,对于物质文化词语的不同译法。该文认为,这种分析可以达到三个“特殊的”(distinctive)目的。其一,就同一原文而言,可以发现不同译文之间的相互关系;其二,可以揭示出译者对于原作品、原作者和翻译艺术的看法。然而,在笔者看来,这两个目的为文学翻译研究所共有,而不是文化词语译法研究所特有的。只有第三个目的方真正具有特殊性,即揭示同一文本的先后译者对于原文中与自然背景的不同熟悉程度。该文十分注重探讨译者由于不熟悉原文中的文化背景而偏离原文的各种现象。第三篇论文将研究焦点对准文化,探讨了德国译者在政治审查制度的影响下,对欧文的《瑞普·凡·温克尔》所进行的各种更改。该文证明在这一方面进行跨具有较大的优越性,因为“通过译文与原文的比较,我们可以比仅仅研究原文更为准确地估量审查制度所带来的后果”(Hulpke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1991: 74)。第四篇论文探讨德国译者在翻译马克·吐温的《田纳西州的业》时,对于美式幽默的处理方式。鉴于德国和美国在对于幽默的看法上存在明显的差异,译者有意识地对原文进行了各种改动,并增加了一些原文中没有的成分,以求在德国读者中产生类似的幽默效果。值得一提的是,该部分的论文有一个共同点,即注重对描写模式的建构或对普遍规律的挖掘。作者只是将具体文本当成说明描写模式或者具有普遍意义之问题的实例。 


第三部分由三篇论文组成。第一篇论文探讨戏剧翻译中,人物名字和头衔的译法及其社会历史文化含义。该文采用历史描写的方法,对三个世纪以来法语-波兰语和波兰语-德语/的戏剧翻译进行了系统研究。就人物名字而言,主要有以下五种译法:1. 
照搬不译;2. 根据译入文化的拼写和发音规则来同化原名;3. 用译入语的对应名字来替代原名;4. 仅翻译原名的意思(语义翻译);5. 仅传递原名所用的某种艺术手段(以反映出人物某些方面的特征)。至于人物头衔,则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1. 
省略;2. 添加;3. 照搬;4. 更改;5. 语义翻译;6. 替代。如该文所示,人物名字和头衔是文化身份的重要标示因素,在翻译中常常会导致两种历史语境、两种规约之间的冲突,面临这些冲突的译者不得不采取各种对策来进行处理。该部分后两篇论文均围绕可译性这一理论问题展开讨论。可以说,它们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偏离了该书采用的历史描写主义的正轨。(详见Shen 
1995)  

总的来说,该书展示了译学研究中历史描写方法的主要特点和作用。它揭示了译者在特定情景语境下的种种不同译法,挖掘出各种相关的社会历史文化原因。此外,还在实际分析的基础上,概括出具有一定普遍性和性的翻译程序、翻译方式、翻译原则以及研究参数。值得一提的是,该书仅对一些问题作出了揣测性的回答,不少结论也带有推测性。这反映出历史描写方法难以克服的一种局限性:今天的翻译研究者在探讨过去某个历史时期的翻译时,难免会遇上缺乏确切“事实”或第一手资料的障碍,故只能根据已知情况作出种种推测性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往往不乏洞见和启迪意义。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  
上文提到的两本著作均具有较强的经验性。与此相对照,戈尔莱的《符号学与翻译问题》是纯理论研究的一部代表作。该书将查尔斯·S·皮尔斯的符号应用于翻译理论研究。除了对皮尔斯的理论进行全面深入的阐述之外,该书还对一些具有“辅助性”或者互补性的理论进行了探讨,包括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沃尔特·本雅明的语言理论和罗曼·雅克布森有关三种翻译的理论。这些理论均在符号学和翻译理论之间起着某种桥梁的作用。 


该书的中心主题可以用简短的一句话来概括:翻译是符号阐释过程(translation is semiosis)。符号阐释过程(semiosis)涉及三种因素:符号、该符号的所指物、该符号的阐释符号(interpretant)。“阐释符号”指阐释者在阐释原符号时,自己头脑中产生的新的符号。符号阐释过程具有开放性和无限性。第一个阐释者在对一个符号进行了阐释之后,就生成了一个新的阐释符号。第二个阐释者又可以对这个阐释符号进行阐释,从而再生成一个新的阐释符号。这个过程可以无穷无尽地延续下去,生成一个连绵不断的阐释符号的链条。也就是说,阐释过程构成一个不断生成新的意义的过程。从这个角度来观察,翻译可视为一个永无止境、不断变化的进化过程(见下文)。此外,根据皮尔斯的符号理论,阐释过程对于符号的生命至关重要。符号只有通过阐释/翻译,才会富有意义。当一个符号再也得不到阐释/翻译时,其生命就会终止。从这个角度来看,翻译的目的就不是再现原文的意思,而是体现和调动身为符号的原文的意义潜势,使其能够不断获得新的生命。 


应当指出,这个“翻译是符号阐释过程”的概念实际上具有一定的矛盾性,对译者提出了难以调和的两种不同要求。若追根溯源,则不难发现,这主要是因为这一“符号阐释过程”有两个不同的重点:或者是所指物,或者是阐释符号。当该过程以所指物为重点时,一系列翻译行为的目的就是使符号和所指物逐渐达到对等──对等就是阐释/翻译过程的终点。戈尔莱区分了三种翻译对等:指称对等(referential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equivalence)、意义对等(significational equivalence)和质量对等(qualitative equivalence)。“质量对等”指译文和原文具有同样的感官或者物质特性,譬如“同样的长度、段落划分、押韵结构和/或标点选择”(Gorlee 
1994:175;参见申丹1997)。就这样的翻译对等而言,可以说戈尔莱的符号学翻译理论与传统翻译理论并无多少本质区别。  

与此相对照,当这一过程以阐释符号为重点时,注意力就从翻译对等转到了如何帮助符号(原文)发展这一问题上。译文作为阐释符号,其主要任务就是帮助原文不断生长。皮尔斯说,“倘若一个符号不能把自己变成另一个发展得更为充分的符号的话,那么它就不是符号”(Gorlee 
1994: 121)。同样,思想必须不断在“新的更高的翻译中生存和发展,否则它就不是真实的思想”(同上引)。根据这一进化性质的理论,译者“应该能够而且乐意破坏他们的‘传统’职责,偏离常规”,应该创造性地“通过增加来背叛[原文]”并“通过减少或者歪曲来背叛[原文]。不然的话,他们所生产的只会是呆板的直译,没有生命的复制品。假如翻译仅仅只是制造原文的影像,那么它就只会使符号阐释过程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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