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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的说来,杨宪益夫妇的译文直、译绝对占主导地位,译文多取“异化”方式,重源语,尽量保持源语文化的原汁原味这一异域特色。霍译则以意译为主,多取“归化”,更重译人语文化。为方便读者接受起见,霍克斯以下意识的西方中心的惯常思维,常常用西方读者熟知的文化形象对源语文化意象予以置换。这其中尤以对“红”这一贯穿小说始终的文化意象的处理最为典型。我们知道,“红”在作品、在中国文化中都是指涉甚广的一个词,既是红颜知己、红男绿女之“红”,也红颜薄命、红尘滚滚之“红”。陈历明认为,红、楼、梦与色、情、空基本对应互涉,由“红”至“梦”,因“色”人“空”,这是小说作者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体悟后留给后人的感慨、回味和思索,也是解读这一经典的一牖天窗。霍氏在其长篇译序中,用了不少笔墨陈述了弃“红”的道理(不排除其意识形态上的不同识见),因此而将《红楼梦》译为The Story of the Stane(这也罢T,因为原名就叫《石头记》),将“悼红轩”译为“Nostalgia Studio" ,“悲金悼玉的《红楼梦》,,译为“A Dream of Golden Days",“怡红院”为“The House of Green Delight",而“怡红公子”则成了“Green Boy",这一番置换、西化后原作面目已非,实在不是“实在无能为力”可以搪塞的,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无可补偿的大损失。反观杨氏夫妇,他们则对此几乎原封不动予以保留、异化,即便可能造成读者阅读障碍也在所不惜。以其人生际遇、学识、双语的修为及对中西文化的了解,是不大可能不知道这一点的,这不是技术性的原因可以解释的,比较站得住的理由应是有一种强烈的文化的自我意识在驱策,使其拒绝同化和收编。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两译本各有特色,两家译者在处理源语文化信息时基本上是两个倾向:霍译为了取悦读者,让他们从轻松顺杨的阅读中得到享受,遵循以归化、意译为主;而杨译为了使英美读者了解更多中国文化,因而尽量保留源语文化色彩,基本上以异化、直译为主。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同,两家译者的做法有差别,这本也无可厚非,关键的间题是,在归化与异化、意译与直译伺题的处理时,译者应当注意对“度”的把握。
霍克思更多考虑西方读者的文化习惯和接受效果,采取归化为主的翻译方法,自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由于他客观上受影响,主观上经常先人为主,过度地归化,过于强调翻接受主体的理解与译文可读性的一面,忽视了文化的流变性与兼容性,对宗教文化意象多采用意译法使其归化到英语文化,甚至以译人语读者所熟悉但与原文信息相去甚远的文化典故来代替,这样就造成了源语意象在译文中的缺失与歪曲,中国文化的一些宝贵特质和独特文化内涵荡然无存,尽皆臣服于英语和西方文化。这个时候的霍克思便违背了他尽责于作者、读者和文体的翻译原则,因为译人语读者对外族文化求异求新的视野期待、对文本阐释的巨大想象空间都被他忽视了、压缩了。
因此,在翻译这类带有强烈民族文化特色的作品时,这种归化的策略,具体而言即交际翻译或工具翻译是不太可取的。译者有责任将外国文化忠实地传达给译文读者,而不是否认文化差别,剥夺译文读者接近和了解原文文化的机会。毕竟,在文化交流过程中,人们借助于“存异”的原则对外来文化所获得的理解,是更加真实、更加深刻的理解,因而也更有比较、更加自觉。仅从译人语文化出发,用译人语文化的价值观强行归化源语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不尊重读者的行为,因为这种译法掩盖了原文的文化事实,实际上是对译文读者的蒙骗”。
三
王佐良先生曾指出:“译者处理的是个别的词,他面对的则是两大片文化。”翻译实际上也是两种文化交流的过程,是异质文化之间对话和交流的重要中介。在此过程中,存在着一个度的间题,既不可走归化的极端,也不可走异化的极端,不论是归化,还是异化,都有其长处,在翻译过程中,都具有其存在的价值。为了促进不同文化的交流与对话,必须尊重他文化中的差异性,在翻译弱势文化文本的过程中,不应用其所谓的普遍性对弱势文化中差异性统而化之。翻译的根本任务是准确、恰当地表述源语文化的差异性,并且为译人语文化吸收与认可,进而促进异质文化之间的交流、互补与融合。因此,在翻译方法上采取适度异化的翻译策略有助于异质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归化和异化之间是动态的关系,不能脱离特定的文化背景孤立地谈论它们.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给予异化翻译更多的关注也决不是否定、排斥归化翻译的策略。翻译作为两种不同间的转换,蕴涵于语言中的某些固有的文化差别仍需适当借助归化策略来解决;归化与异化作为翻译行为中处理文化问题的重要手段,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是既矛盾又统一的辩证关系,纯粹意义上的异化或归化译文是不存在的,任何一篇优秀的译文往往都是译者娴熟驾驭这两种策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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