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教学法的继承与发展(1)(3)
2017-07-07 01:29
导读:四、听说法/结构法 此法起自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陆军口语法,创始者为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布隆菲尔德(L.Bloomfield),成熟于应用语言学发起人弗里斯(
四、听说法/结构法
此法起自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陆军口语法,创始者为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布隆菲尔德(L.Bloomfield),成熟于应用语言学发起人弗里斯(C.C.Fries)。弗里斯50年代后期担任日本英语教育研究所顾问期间所提出的口头入门法(Oral Approach)实际就是突出教材之范型和情境的听说法。听说法的主要原理有五点:第一,外语学习是形成语言习惯的类推过程;第二,按听→说→读→写的顺序学习最为有效,因为掌握外语音系比词汇更为重要;第三,类推法优于分析法,归纳法优于演绎法;第四,词义的理解必须结合目的语集团的文化背景,故必须把学习目的从阅读转到听说读写的技能训练,以保证更全面、实用地学习目的语民族的文化;第五,语言是一种结构,其特点可以体现于句型,故学习句型既可掌握惯用法又可了解语法。因此,听说法在操作层面上的原则是:听说领先,通过口语掌握目的语;句型操练,由培养语言技能而形成目的语习惯;语际和语内对比,即通过描写性结构分析的系统对比,了解目的语和母语之间和目的语内部各形式之间的异同,作为选择、处理教材和确定课堂教学之重难点的准绳。
对听说法的批评发端于50~60年代,集中于它的操练方式太机械,它的学习内容偏重语言形式,它的理论基础是刺激—反应学说。这些批评是否全都正确,还值得考虑。单从其主要原理和操作原则来看,它把学习语言看做形成习惯,重句型操练并按听说读写顺序教学以形成语言技能,是继承了直接法的做法;它通过句型和归纳法教语法以及语际对比是继承了近代语法翻译法,乃至古典语法翻译法的做法;它重视目的语文化之全面而实用的教学,由机械操练逐步推进到自由选用的练习体系,以及听音会意等技巧,又为其后的教学法流派所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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